行政许可:详解我国行政管理的核心环节
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有何规定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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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律师补充: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特征
行政许可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政许可是基于申请而启动的过程,无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社会组织,当他们希望从事特定活动时,必须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正式的申请。
其次,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并非仅限于行政机关,还包括那些依据法律、法规被赋予相应权限的组织。尽管这里提及的是行政机关,实际上,这些组织在执行行政许可时具有同等效力,只是形式上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许可的对象是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非行政机关自身对内部事务的审批,比如人事调动、财务审批或对外交往等,这些事项通常不在行政许可的范畴之内。
最后,行政许可的核心内容在于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的活动。这个“特定”活动范围广泛,但必须遵循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确保所有许可事项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扩展资料
行政许可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对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广义上和狭义上予以界定,广义的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核、备案等在内的所有行为,范围比较广泛。而狭义的行政许可则只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申请人提出申请,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从事某种特定行为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那么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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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哪些,是什么?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赵通律师解答: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赵通律师解析:
根据规定,如果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负有提供的义务,行政机关不能要求申请人自行设计格式文本。行政机关提供的格式文本中所列出的要求申请人填写的项目,应当是行政机关批准行政许可所必须了解的事项,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否则可能构成对申请人隐私权的侵犯。此外,根据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格式文本不得收取费用。
行政许可申请的内容,包括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准予其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意思表示,还包括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是否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的有关信息。
赵通律师,执业于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业务能力强。
什么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如何划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对行政许可权的行政主体加设权限是我国法律对于行政权力制约平衡的重要手段,该手段对于我国整个国家自上而下段都有积极意义,那么什么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如何划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网友咨询: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是什么意思,权限的划分是怎样的?
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周理律师解答: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是由我国的政体决定的。法律不仅可以对《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五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法律也可以对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对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作出了三方面的规定:
(1)凡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2)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通过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3)对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周理律师解析: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如下:
(一)法律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是由我国的政体决定的。凡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有关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法律予以设定。
(二)行政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法律规范,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是仅次于法律的一种法律规范。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各类事项,但是,法律已经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而只能作具体化的规定。
(三)国务院决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赋予了国务院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但作了限制。所谓必要时,包括临时、紧急情况,为试点、试验需要,一时难以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况。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因条件、情况发生变化废止以外,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在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加以设定,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加以设定。
(四)地方性法规的行政许可设定权:
地方性法规是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者批准的法律规范。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对有关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只能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必信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法律工作30余年,执业理念:尊重法律,匡护正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行政许可是什么意思
行政许可,简而言之,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这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其核心在于行政机关对特定活动的认可和许可,允许被许可人从事某种特定的行为或活动。
行政许可通常涉及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环保、卫生、安全等。例如,开设一家餐馆就需要获得卫生许可、消防安全许可等多个行政许可,以证明餐馆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可以安全、合法地经营。这种许可制度有助于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领域内的活动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许可的设立和实施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标准,以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必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以便申请人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的实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非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行政许可还能够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行政许可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如增加行政成本、降低市场效率等。因此,在实施行政许可时,需要权衡各种因素,确保行政许可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行政许可有什么制度
行政许可的制度包括以下几种:
1. 许可制度。
这是行政许可的核心制度,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上的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对于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申请,给予合法许可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该制度为公民提供了依法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资格或权利,同时保障了公众利益和秩序的稳定。比如经营许可、职业资格许可等。
2. 审批制度。
审批是行政许可的重要形式之一,主要针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特定行业的重大事项。审批过程要求更加严格和详细,通常涉及到对相关材料、数据的审查和分析。该制度能够确保重要事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备案制度。
备案是行政许可的一种辅助制度,主要针对一些相对轻微或者简单的事项。在该制度下,申请人需要将其相关行为或情况进行登记和报告,但并不需要经过行政机关的实质性审查。备案制度有助于行政机关对特定领域进行监管和信息收集,同时简化了行政程序,提高了行政效率。
4. 公告制度。
公告是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许可决定作出后,行政机关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公众公布许可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一制度能够增加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查询和了解行政许可情况的有效途径。
行政许可的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通过许可、审批、备案和公告等多种形式,对特定领域进行管理和控制。这些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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