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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大全 2025年03月21日 11:50 38 系自娴


劳务者致害责任

提供劳务者受害的责任分担: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如何分担责任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提供劳务者受害如何分担责任

      1、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2、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可以不承担责任。

      3、 法律依据:《民法典》

      ç¬¬ä¸€åƒä¸€ç™¾ä¹åäºŒæ¡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æä¾›åŠ³åŠ¡æœŸé—´,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遇到劳务纠纷如何解决

      1、没签合同、没买社保、随意降薪,这些以前看似平常的动作,都是违法的,企业要赔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一旦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只要及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就能避免吃亏。

      2、遇到劳动纠纷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局反映情况,经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调查,责令企业作出改正,甚至进行处罚等。一般2个月内可以完成。维权成本几近于无。

      3、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4种方式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虽说法律法规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想要证明自己的观点需有充分的证据,如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出示打卡记录、工资条、为公司代发快递的快递单等等作为证据。

      5、聘请律师处理劳动纠纷,事半功倍。律师的专业水平对于成功解决纠纷起到很大帮助,律师函及其他文书,更是有震慑作用。

      6、劳动纠纷也是有“法律保质期”的,过期可就不会受法律保护了。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要注意,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不要错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切忌轻易地放弃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法律不保护睡在权利上的人,遇到侵害自己权益的不良企业,一定要及时维权。

      7、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也有调解程序,要抓住调解机会,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之后,在审理程序当中均有一个调解程序,这个调解程序也是化解纷争的好机会。劳动者应当抓住此次调解机会,适当地退让,积极协商处理。

      8、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为了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

      9、劳动者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予受理仲裁决定或通知书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10、如果真的遇到劳动纠纷,而且您还是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一方的时候,这里还要特别提醒您一句,还可以试着申请国家免费的法律援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总之不要着急,记住保管好相应的证据,比如双方签订的合同、工资条等可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材料,如果协商不成,就果断采取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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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遇到劳动纠纷,受害职工还可以申请国家免费的法律援助,劳动纠纷也是有期限的,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如果企业侵害了职工合法权益,一定要及时提起诉讼,保留好有关证据,可以聘请律师解决纠纷。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法院特邀调解是干什么的

法院特邀调解是一种机制,它将纠纷案件在正式立案前或立案后委托给法院指定的特邀调解组织或个人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通常具备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以及调解工作的热情,并接受法院的定期培训,以掌握必要的调解技能和技巧。这些调解员可能是专业律师、退休法官、行业专家或仲裁员,他们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生活经验帮助解决纠纷。

特邀调解的目的在于有效整合社会解纷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节约司法成本,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特邀调解员在接到调解任务后,将与当事人沟通,安排调解时间,并明确调解过程中的各项事宜。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案件将转至审判庭审理;若成功调解,调解员将根据双方意愿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书生效的条件包括:

1. 调解书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生效。如果任一方未在调解书上签字或盖章,协议无效。

2. 调解书需经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后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的送达是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若调解书未送达,协议无效。

3. 若调解书在送达前一方反悔,调解协议无法达成。此时,法院应立即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特邀调解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他们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还需通过法院的培训,掌握调解的技能和技巧。特邀调解员的职业背景和经验为他们提供了在特定领域解决纠纷的专业知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 - 人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唐玉昕律师:公租房拆迁,应当如何补偿?

近年来,城市更新一直是地产圈的一个热词。随着国家中心城市纷纷步入存量时代,新增土地稀缺已成为现实。在发展过程中,城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逐步老化,因此,局部或整体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旧城环境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在城市更新中拆迁改造等建设项目逐渐增多,而拆迁中对于公租房的处理一直存在众多争议,那么公租房拆迁时应当如何进行补偿呢?

网友咨询:

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唐玉昕律师解答: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职工出租。

公租房拆迁补偿方式有:

1、货币补偿方式最为常见

货币补偿方式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一次性了断,也避免了安置用房等一些问题的出现。即有条件实行金钱补偿的,尽可能实行金钱补偿。法律规定了拆迁金钱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即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2、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

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即开发商占用居民的建设用地,在建好房屋以后,被占土地的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而且价格比起其他人也是比较优惠的。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唐玉昕律师解析:

对于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作为承租人的子女来讲,公租房的权益能不能继承?

一、房屋是否可以继承?

作为公租房这一块呢,因为它不是咱们的个人产权,实际上它是国家所有的,承租人享有的是居住权,所以如果是承租人去世了,针对这个房屋是不能进行继承的。

但是呢,生前与他同居住的子女或其他家人,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进行居住的。

二、补偿是否可以继承?

如果公租房的承租人,在征收的过程当中去世了,因为我们知道,征收应当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所以公租房征收,对于承租人的子女来讲,征收补偿是可以作为一个财产来进行继承的。

唐玉昕律师: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拥有10年法律从业经验,希望凭借专业领域的成功经验和值得信赖的法律服务,来帮助在民商事领域遇到困难的您,贡献我的专业知识,为您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收到微解纷的调解短信是怎么回事

法律分析:收到调解短信是被起诉了。

不过如果没有收到其他书面材料,只是收到法院调解平台的短信,极有可能是虚假的,或者是法院发错号码了。一般来讲即便法院想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也会先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如若收到法院执行通知的短信是真的,那么用户满足执行异议申请条件可以申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北京庭外慧理工作室的调解成功率高吗?

北京庭外慧理工作室以其专业的调解团队和丰富的经验,调解成功率相对较高。工作室通过个性化的调解方案和细致的服务,帮助许多家庭成功解决了纷争,恢复了和谐。

北京庭外慧理工作室由黄一惠女士创办,她本人也是婚姻家庭调解领域的专家,凭借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卓越的调解技巧,帮助无数家庭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工作室不仅专注于解决婚姻、家庭纠纷,还提供继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法律咨询与调解服务。

北京庭外慧理工作室一直秉承“和为贵,理以明”的理念,致力于通过专业、细致的调解服务,帮助家庭成员理性化解纷争,恢复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无论是婚姻关系的裂痕,还是代际之间的矛盾,慧理调解室始终秉持中立、公正的态度,运用创新的调解方法,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黄一惠女士在参加第五届全国婚姻家庭调解研讨会时也强调了调解服务的质量和创新水平的重要性,这表明工作室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以满足社会对婚姻家庭调解服务的需求。

因此,可以说北京庭外慧理工作室的调解成功率是相对较高的,这得益于其专业的团队和对服务质量的持续追求。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新规规定了哪些亮点?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共三十九条,内容涵盖了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以及从起诉立案到宣判执行等主要诉讼环节在线程序规则,为各方诉讼主体参与在线诉讼提供明确的程序指引。

网友咨询:

8月1日起《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开始实施,规定了哪些亮点?

辽宁旭茂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解答:

一是首次确立了在线诉讼的基本原则。《规则》明确了在线诉讼的适用案件范围,包括各类民事、行政、特别程序和执行案件,对于刑事速裁程序和减刑假释案件等也可以在部分环节适用在线诉讼。同时,《规则》要求,在线诉讼适用以当事人同意、案件适宜在线办理、诉讼主体具备相应技术能力为基本条件,充分尊重当事人审理方式选择权,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效率。

二是明确了电子化材料的效力和审核规则。《规则》坚持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明确了电子化材料“视同原件”效力,对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不必再提交原件,有效丰富了当事提交人诉讼材料的方式,有助于提升诉讼便利,降低诉讼成本。

三是系统建立了在线庭审规范。《规则》对在线庭审规则作出全面系统规定,明确了在线庭审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庭审方式,建立了线上线下庭审转换机制,并对在线庭审环境、在线庭审纪律、在线庭审公开、证人在线出庭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四是细化完善了电子送达规则。《规则》全面规定了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内容范围、手段方式和生效标准,确立了“默示同意规则”,将“同意”形式扩展至事前的约定、事中的行为和事后的认可,推动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规则》明确了电子送达“到达生效”和“知悉生效”两种生效标准,有效兼顾送达的准确性和效率性,促进审判提速增效。

刘哲律师解析:

近年来,人民法院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多元解纷的司法需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完善案件在线审理机制。杭州、北京、广州3家互联网法院利用先发优势,探索构建全流程在线审理机制,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审判执行领域深度运用。各地法院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平台,逐步推广适用在线诉讼,实现审判模式转型升级。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大显身手,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哲律师专职党员律师。擅长代理申诉,抗诉案件。并承接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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