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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传统烟花:二踢脚的历史与制作之谜

百科大全 2025年03月26日 02:58 33 幻莲


燃放烟花爆竹的历史

1. 放爆竹和新春,在我国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据记载,最初人们燃竹而爆,是为了驱吓危害人的山魈,用来避邪祛灾。

2. 后来经过炼丹家的不断摸索,发明了火药,有人装在竹筒里燃放,声音更大,使得火烧竹子而爆的古老习俗发生了变化。

3. 据南朝梁代官员宗懔《荆楚岁时记》中载:“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魈(xiāo)恶鬼。” 意思是说,人们在正月初一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把竹子放在火里烧,竹子在火中的爆裂声能够赶走怪兽恶鬼。

4. 鞭炮起源于古代的爆竹。爆竹也叫“爆仗”、“炮仗”,唐代时写作“爆竿”,南方各地又称之为“纸炮”、“响炮”。如果把许多单个的爆竹联结成串,则叫作“鞭炮”、“响鞭”、“鞭”。

5. 唐初,有人将硝石装入竹筒中燃放,这便是装硝爆竹的最早雏形。以后火药出现,人们将硝石、硫黄和木炭等填充在竹筒内燃烧,产生了“爆仗”。

6. 唐代称爆竹为“爆竿”。来鹄《早春诗》中有“新历才将半纸开,小庭犹聚爆竿灰”,句中的“爆竿”即指“爆竹”。

7. 到了宋代,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关于爆竹的演变过程,《通俗编排优》记载道:“古时爆竹。皆以真竹着火爆之,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称曰‘爆竹’。”

8. 明清两代,爆竹的种类更加繁多,燃放爆竹的时间已不限于大年初一清晨,除夕夜即开始,子夜零时达到高潮,俗称“迎神”。这时,无论贫富贵贱均要放爆竹。

9. 爆竹的品种相当丰富,最为普遍的是“单响”、“双响”和“鞭”三大类。大个的单响爆竹也叫“麻雷子”,双响也叫“二踢脚”。

10. 双响爆竹的纸辩森漏筒内分两层安放火药,下层火药的作用是将爆竹送上天空,上层火药凌空爆响。在双响的基础上携烂,又研制成多响爆竹,清朝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说:“花炮棚子制造各色烟火,竞巧争奇,有盒子花盆,飞天十响。”

11. 飞天十响今已演变为“闪光雷”,即一长纸筒,内装若干药弹,点燃后依次射出药弹,凌空爆炸,并伴有银白闪光,故名闪光雷。因其火力强硬,易伤人。

12. 鞭炮的名目也很多。钢鞭,即用牛皮纸密裹火药,爆响时声音清脆响亮如钢铁。钢鞭一响为一头,“霸春拿王鞭”可多至万头。

13. 在一挂鞭中定点加入特殊爆竹则称“节鞭”,通常是十响夹带一个麻雷子。燃放时即可出现响声节奏。

14. 南方城镇流行用彩纸裹药的“花鞭”,燃放时被火药崩碎的彩纸纷纷飘落,十分好看。如用粉红色纸裹药,即名“遍地桃花”,用淡**纸,则称“落英缤纷”,用金**,则名“洒金鞭”。

鞭炮的由来

鞭炮的来历

关于鞭炮,不少书已经有过详细介绍,它原来是人们用来避邪祛灾的。《荆楚岁时记》中载:"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 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恶鬼。"宗懔所载,似乎是承西汉 东方朔《神异经·西荒经》之说: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长尺余,袒身, 捕虾蟹,性不畏人。见人止宿,暮依其火,以炙虾蟹。伺人不在,而盗人 盐,以食虾蟹。名曰山臊,其音自叫。人尝以竹着火中,爆 而出,臊皆 惊惮。犯之令人寒热。此虽人形而变化,然亦鬼魅之类,今所在山中皆有 之。东方朔所提的,即使有那么一回事,

也恐怕只是一种动物而已,后代 人以讹传讹,于是爆竹便具有了避邪怯灾的功能。不过,随着落后意识的 逐渐淡化,放爆竹一俗,已经很少包含驱鬼成分,而仅仅是为节日 增添欢乐气氛罢了。而伴随着现代文明的到来,许多大中小城市都开始在 节日禁燃鞭炮了。

鞭炮的历史

鞭炮起源于古代的爆竹。爆竹也叫“爆仗”、“炮仗”,唐代时写作“爆竿”,南方各地又称之为“纸炮”、“响炮”。如果把许多单个的爆竹联结成串,则叫作“鞭炮”、“响鞭”、“鞭”。

鞭炮的起源很早,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南朝梁代宗懔《荆楚岁时记》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恶鬼。"意思是说,人们在正月初一起床后 ,第一件事就是把竹子放在火里烧,竹子在火中的爆裂声能够赶走怪兽恶鬼。

唐初,有人将硝石装入竹筒中燃放,这便是装硝爆竹的最早雏形。以后火药出现,人们将硝石、硫黄和木炭等填充在竹筒内燃烧,产生了“爆仗”。唐代称爆竹为“爆竿”。来鹄《早春诗》中有“新历才将半纸开,小庭犹聚爆竿灰”,句中的“爆竿”即指“爆竹”。

到了宋代,民间开始普遍用纸筒和麻茎裹火药编成串做成“编炮”(即鞭炮)。关于爆竹的演变过程,《通俗编排优》记载道:“古时爆竹。皆以真竹着火爆之,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称曰“爆竹”。

明清两代,爆竹的种类更加繁多,燃放爆竹的时间已不限于大年初清晨,除夕夜即开始,子夜零时达到高潮,俗称“迎神”。这时,无论贫贵贱均要放爆竹,李家瑞《北平风俗类征》引《壶天录》说:

“京师人烟稠密,甲于天下,富家鄣购千竿爆竹,付之一炬。贫家即谋食维艰,索逋孔丞,亦必爆响数声,香焚一柱,除早年之琐琐,卜来岁之蒸蒸,此习沿类然也。” 清朝谢文翘《教门新年词》中的:“通宵爆竹一声声,烟火由来盛帝京,宝炬银花喧夜半,六街歌管乐升平。”反映了当时北京燃放鞭炮的情景。

爆竹的品种相当丰富,最为普遍的是“单响”、“双响”和“鞭”三大类。大个的单响爆竹也叫“麻雷子”,双响也叫“二踢脚”。双响爆竹的纸筒内分两层安放火药,下层火药的作用是将爆竹送上天空,上层火药凌空爆响。在双响的基础上,又研制成多响爆竹,清朝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说:“花炮棚子制造各色烟火,竞巧争奇,有盒子花盆,飞天十响。”飞天十响今已演变为“闪光雷”——一长纸筒,内装若干药弹,点燃后依次射出药弹,凌空爆炸,并伴有银白闪光,故名闪光雷。因其火力强硬,易伤人。故自1987年春节始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均禁止燃放闪光雷。

鞭炮的名目也很多。钢鞭——用牛皮纸密裹火药,爆响时声音清脆响亮如钢铁。钢鞭一响为一头,“霸王鞭”可多至万头。在一挂鞭中定点加入特殊爆竹则称“节鞭”,通常是十响夹带一个麻雷子。燃放时即可出现响声节奏。南方城镇流行用彩纸裹药的“花鞭”,燃放时被火药崩碎的彩纸纷纷飘落,十分好看。如用粉红色纸裹药即名“遍地桃花”,用淡**纸则称“落英缤纷”,用金**则名“洒金鞭”。

鞭炮传统制作工艺流程

传统的鞭炮制作过程分为三部分:炮身制作,火药制作和引线制作。

一、炮身制作

裁纸:在作坊里,鞭炮炮身被称为“筒”,裁纸是按一定的规格裁好制筒用的爆竹纸;

扯筒:将裁好的爆竹纸卷成一个空筒,扯筒的主要工具是扯凳,用坚木做成;

褙筒:在空筒外表褙上一层彩纸,最初是为了防水,后来更多的是出于装饰作用,褙筒纸多用宝庆(邵阳)产的红纸,或者广红纸、蜡光纸;

洗筒:将纸筒用麻绳扎成一个六角形的饼状,以便于计算筒的数目;

腰筒:扎好的纸筒很长,需要裁短,用阔刀从饼的腰上裁断,把一筒横切成两筒;

上筒:在切好的纸筒里装土、上硝;

钻孔:用铁钎将每个筒子筑紧,再给每个筒子钻孔,以便放引线;

扦引:将每个引孔扦入引线;

扎引颈:引线扦入引孔后,将扦引一头的筒子扎紧,以防引线松动;

结鞭:单个的鞭炮制成后,要用棉线将它们结成一挂,因为形状像鞭,鞭炮之称由此而来;

成封、成箱:将结好的鞭炮封装。

二、火药制作

造硝:把硝从泥土里提炼出来。传统的造硝工具很简陋,只是一口大铁锅,原料就是泥土。据说,要用厨房里的泥土最好,因为经常做饭做菜,硝也沉淀得多。把泥土放进铁锅后,不断加入水来熬,一两天后,铁锅边上就会结一层白色的硝;

碾硝(或冲硝):刚熬出来的硝颗粒很大,下一步就是放在碾槽中碾碎,沉重的碾轮开始是用牛拉动,后来慢慢地改为水力,简陋一点的方法就是用舂米的工具把颗粒打碎,称为冲硝;

磨硝:碾碎后的硝依然不能直接采用,还需要用像磨黄豆一样的磨将硝磨成细粉。制作好的硝配上硫磺、泥土,就是鞭炮的火药了。

三、引线制作

造纸:虽然制鞭炮的纸是购买的,但做引线的纸却是自产的,作坊里都会有一个浆池,用木浆来造纸;

割引纸:把制造好的整张纸割成一根根长纸条;

做引:将长纸条的一端固定,纸展开,用一根铁棍沾上硝粉,手一抖,铁棍上的硝粉就会落在纸上形成一长条,手一搓,一根引线就出来了;浆引:这样的引线还是散的,工人要用手沾上湿米浆,手在引线上一捋,引线沾了米浆就不会散了,然后还需把引线一根根地固定在像扇子一样的晾干器上晾干。

烟花从宋朝开始出现,制作工艺就更加复杂。

二踢脚能传达出怎样的暗示

“二踢脚”本身是一种传统的烟花爆竹,在不同情境下可能有不同暗示

民俗文化层面:在传统年节等喜庆场合燃放二踢脚,它传达的是热闹、欢乐、喜庆的暗示,寓意着增添节日氛围,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庆祝,是一种欢乐祥和的象征。

从引申象征意义看:二踢脚有先后两次爆响,可能暗示着事情有层层递进、更上一层楼的发展态势,寓意着不断进取、突破,取得更好的成绩 ,给人带来积极向上的鼓舞。

负面暗示方面:二踢脚爆炸时响声巨大,若在不恰当场合出现,可能暗示着突发的、具有冲击性的事件,带来不安、紧张的感觉 ,比如用它来暗指突然发生的冲突或意外情况。

关于燃放鞭炮的利与弊的课题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几千年的民俗,爆竹声声,给新春佳节带来了喜庆的气氛,古语就有“爆竹声声辞旧岁”一说,人们在爆竹声中送走了过去的一年,在焰火斑斓之时憧憬新的一年.

不过,在喜庆之后,人们是否为空气中弥漫的硫磺味发过愁呢?是否为满地的爆竹碎片发过愁呢?历史的车轮驶进了二十一世纪,一夫多妻的中国传统风俗已被改正,妇女缠脚的旧习也消亡了,旧帝制也被民主推翻了,封建迷信也被科学取代了,那些旧的习俗大都被转化为新风俗,而为什么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就不能改变一下呢?

首先,让我们理智的去分析一下燃放烟花爆竹的利与弊吧:

燃放烟花爆竹的利:

1: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喜庆气氛;

2:对于一些利益集团来说,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管理,有着相当大的利益空间。

也有人认为没爆竹缺了年味。

10多年来,出于环境、安全等因素,中国共有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西安、深圳、福州、南京、长沙、苏州等282个城市禁放烟花爆竹。但是,对于许多中国人来说,没有鞭炮的新年如同烧菜没放盐———寡淡乏味。在北京做生意的李先生今年买了几千元钱的烟花爆竹,和好几家朋友到位于通县的家中小院里放了个够。看着孩子们放炮时兴奋的脸。他说,放花是为了过年喜庆,放炮仗则是崩崩“晦气”,祈求来年生意兴旺。再说,将来女儿长大了,想不起有鞭炮声的新年,该是多么遗憾的事啊。 “燃放烟花爆竹表面上很简单,其实内涵很丰富。它是千余年来中华民族庆贺新年的传统,反映的是一个民族积极向上的心理期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中国民俗学会副理事长张振犁说。

燃放烟花爆竹的弊:

1: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针对于城市这种高密度居住空间来说,是绝对污染环境的;

2:烟花爆竹的燃放,销售,保存,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严重的会危害到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

新年前两天,也就2月7日晚,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乡一村民在燃放超大的“二踢脚”时被鞭炮炸得面目全非,当场身亡。据现场目击者介绍,这一“二踢脚”直径足有10厘米大。春节长假中,由于燃放鞭炮不小心和不得当,被烟花爆竹炸伤、烧灼伤的大有人在。“除夕那天,从晚饭时间到20时前后,我们医院就来了16个烟花爆竹伤患者,做了3台手外伤手术,可把急诊忙坏了。”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杨海亭说,这些患者都是天一黑就忙着放鞭炮过瘾,结果成了除夕的第一批鞭炮“受害者”。22岁的陈先生年三十晚上和家人一起放爆竹,原本很开心,但在燃放一个大礼花弹时,万没想到礼花弹没有冲向天空,而是在炮筒中爆炸,他躲闪不及被炸伤眼睛,整个面部和两臂也被不同程度烧伤。送到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后,经专家及时救治,暂时保住双眼。据该院特别成立的眼爆炸伤救治组介绍,从大年三十到初六,他们共收治了20余位眼爆炸伤患者。而在浙医一院、浙医二院等杭州主要医院里,这些天以来,因为鞭炮导致“爆震性耳聋”和生活不规律导致“突发性耳聋”的病人不下百例。杭州的15岁少年阿林自从年初二那天和堂兄放了两个多小时烟花后耳朵就不对劲了,尤其是左耳,听不见一点声音。父母急了,把他送到医院后才发现阿林的左耳鼓膜已经穿孔。

从罗列的利与弊当中不难看出,弊大于利。毕竟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高于集团利益和传统风俗。

那么为什么这种弊大于利的恶习我们还要延续呢?早在九十年代中期,沈阳有几年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们反响很大,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但市政府力排众议,果断地作出禁放的决定,整个春节期间,沈阳很宁静,人们在欢渡春节的时候,因为没有爆竹声来衬托,确实是少了一些节日的气氛,但是,换回来的是什么呢:春节期间,沈阳没有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火灾事故!各大医院没有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人身伤亡的病例。没有火灾的的春节,没有伤亡的春节,虽然少了热闹的气氛,但却是真正的合家欢聚。

后来,慕市长下台了,燃放烟花爆竹也开禁了,据官方的说法,此举是让大家更能感受到春节的气氛,事实也确实如此,每年的初八,各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口,都会摆上长长的鞭炮,放上半个多小时,如果您细心,会发现,每年的年三十晚上,鞭炮声并不那么热烈,而最热烈的是初八上午,整个城市就象被空袭过一样,城市的上空烟雾弥漫,鞭炮声此起彼伏,持续之久,声音之大,是年三十无可比及的。

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鞭炮这东西,到底是市民消费得多还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消费得多,而开禁之后,隆隆的鞭炮声中,总会听到一丝丝微弱的警笛声,那些万家灯火之中,总会有几个家庭会因为这鞭炮声而悲悲切切,每年,各大医院都会收治一些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而导致的伤亡病例。每年的春节,沈阳的环卫工人都要放弃合家欢聚的机会,走上街头,清扫那些大量的鞭炮垃圾,消防指战员们也在这个时候四处出警,忙到很晚才能收队。他们这些人,有权力与大家一样欢渡春节,而他们却为了鞭炮而放弃了这个机会,我想,他们也会不情愿,但工作性质,只能让他们如此。

谁不想过一个安全的春节呢?当对面楼放的二踢脚崩碎了你家的阳台玻璃,当午夜的鞭炮声惊醒了你家刚刚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孩子,当四散的焰火熏黑了你的那辆爱车,当你走在街头,被突如其来的鞭炮声吓得心惊肉跳时。你还赞成燃放烟花爆竹吗?

近年来,保留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气氛的呼声越来越高,有专家建言:单纯地“禁”或单纯地“放”,都行不通,政府应该加强引导和管理,规范燃放烟花爆竹,把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点,而不是一禁了事,解决之道在于在“禁”与“放”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有组织限放。河南大学民俗与文化研究所所长高有鹏建议说,“单纯地‘禁放’,势必造成节日文化符号的单调,进而危及传统文化的延续。政府应选择为多数民众所接受的、社会安全有保障的地方,在特定时间内有组织地燃放烟花爆竹,强化民俗的正面功能。”

“执行了这么多年的禁放规定,把警察放在了‘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对原有的民俗,我们既没有加以正确引导,又没有进一步改进管理措施,把政府放在了与百姓的对立面上,导致群众与政府‘捉迷藏’,损害和扭曲了法律的功能。”朱小光律师分析说。目前,哈尔滨、成都、杭州、济南等城市市区内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有所松动,由原来的全面禁止调整为指定地点、指定时间的限制燃放。现全国已有106个城市在实施禁放后重新有限开禁。张振犁指出,“禁放”的话题让我们认识到:立法者在制定规则时,除考虑别的因素外,还要认真对待传统文化。如果法律规则和传统文化冲突过于强烈,不仅规则不能得到遵守,反而可能引起逆反心理,影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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