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度放年假时间安排公布
民政局什么时候放年假?
民政局休年假的时间可以自己确定,也可以单位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民政局会根据国务院的安排,从2月15日除夕开始放假,到2月21日(年初六)结束,2月22日正式上班。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民政局过年放假时间2024年
民政局过年放假时间:2024年2月9日(除夕)至15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2月4日(周日)和17日(周六)上班。
春节期间民政局放假一般是七天,七天中有人值班但是不进行业务的办理,也就是说在此期间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符合结婚登记情况有双方自愿;男女双方到法定年龄;没有血亲关系这三种情况,按照流程即可办理成功。
一般民政局是工作日上班的,所以在春节放假期间民政局是不上班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节假日规定,春节放假安排一般情况下是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7天,其中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为休息日调休。
民政局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拟订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拟订烈士褒扬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5、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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