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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对赌协议如何影响投资与风险控制

百科大全 2025年03月09日 21:21 41 海琴


对赌协议风险

对赌协议的风险不容忽视,首先,它可能导致不切实际的业绩目标成为隐患。企业家和投资者在设定“对赌机制”时,务必区分战略与执行的界限。一旦隐含的业绩目标过于理想化,投资者的资本注入可能加剧企业的商业模式不成熟和发展战略错误,将企业推向困境。

其次,企业家对高估值融资的渴望可能导致第二重风险。急于融资的同时,忽视了与投资人期望的差距评估,以及经济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未知影响。对内部和外部环境的把控不足,可能带来负面后果。

此外,控制权的独立性是企业必须坚守的底线。商业协议虽然建立在双方尊重的基础上,但投资者可能会在资金压力下干涉公司管理,甚至调整业绩。企业家需保持警惕,确保企业决策的自主性不受侵犯。

最严重的风险在于,业绩未达标可能导致企业家丧失控股权。国内的对赌协议通常较为温和,但国外投资者的要求可能非常严格。如太子奶事件所示,业绩未达到预期,企业可能会失去对自身的控制权。因此,企业领导者必须对业绩目标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前做好应对策略,以防陷入困境。

扩展资料

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对赌协议效力之争:PE投资者利益如何保障

——中国最高法院一起诉讼引发多方关注

文/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 彭卿 郑厚哲

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机制,是投融资双方对未来不确定情况进行的一种约定。它既激励融资方实现盈利目标,也降低投资方信息不对称风险,在PE投资中广泛运用。投融资双方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期一致,才会达成对赌协议。但市场风险难以预测,原有预期如果无法实现,则争端不可避免。一旦涉诉,对赌协议效力问题往往成为诉争焦点。

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卿律师指出,随着世界经济波动加剧和中国经济增速放缓,PE投资纠纷势必增多,大多会涉及对赌协议效力问题。目前很多对赌协议直接从国外移植,在中国相对严格的金融体制下,这些舶来条款是否有效争议极大。最近,天同关注到中国最高法院正在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件,即涉及对赌协议效力问题。

市场期待难兑现 补偿条款酿纠纷

在这起案件中,投资方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三方签署增资协议,约定投资方以相当于增资20倍的溢价认缴融资方增加的注册资本。协议约定了融资方实现的利润目标,如未达标,投资方有权要求融资方补偿,如融资方未能履行补偿义务,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补偿。

因融资方利润远未达到预期,投资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融资方及其原股东支付补偿金。针对补偿条款效力,诉讼双方争辩激烈:投资方主张依约补偿,融资方认为补偿条款属于保底条款,因损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而无效。

一审判定,补偿条款损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应认定无效,投资方无权请求补偿。二审法院则认定,补偿条款违反投资风险共担原则,属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应认定无效,投资方溢价投入的资本,应予返还。两审法院裁判结果迥异,但均认定补偿条款违反风险共担原则而无效。融资方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本文发稿,该案尚在最高法院提审过程中。

违反风险共担?还是利益对赌?

PE投资中,常见的对赌协议多约定业绩达标时融资方行权,业绩未达标时投资方行权。但该案补偿条款仅约定业绩未达标时投资方行权,而未约定业绩达标时融资方行权,看似保护投资方单方利益,有违公平。因此两审法院均认定补偿条款违反风险共担原则而无效。

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郑厚哲认为,原审法院观点值得商榷。案涉补偿条款仍是对赌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该条款未约定融资方行权,系因投资方以高达20倍的溢价投资,相当于融资方已预先行使了权利。如融资方业绩达标,投资方高溢价投资只换取极少部分股权,溢价的绝大部分让渡给了融资方。如融资方业绩未达标,补偿相当于重新核定投资方投资额,并未增加融资方风险。补偿条款并非保护投资方单方利益,相反已预先满足了融资方利益,很难认定违反风险共担原则。

公司与股东对赌 效力存有风险

郑厚哲指出,案涉补偿条款是否有效,不在于是否违反风险共担原则,而在于股东与公司对赌是否侵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补偿条款并非股东间对赌,而是约定公司与股东双重责任。该约定未能考虑到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存有重大瑕疵。补偿条款涉嫌公司向股东返还出资,侵害公司及债权人利益,极可能被认定无效。

类似公司与股东对赌,域外比较常见,但如在中国直接适用,极可能被认定无效。如红杉资本投资飞鹤乳业,双方约定飞鹤乳业如业绩未达标,需溢价向红杉资本回购股权。该约定适用美国法律可能并无障碍,但如将类似约定直接移植到中国,协议效力将面临股权回购损害债权人利益,名为投资实为企业间借贷等一系列风险。

对赌协议是否有效 亟待法律明确

对赌协议是否有效,我国尚无成文法规定。有观点认为,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的“零容忍”,似乎表明了对赌协议在中国不被认可。

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彭卿律师认为,证监会对于对赌协议并非一刀切,如机器人(SZ300024)对赌协议仅涉及投资方对管理层的激励,并未引起股权不稳定,即顺利过会。且证监会对可能引起股权不稳定的对赌协议,要求事先清理并详细披露,并未否定其效力。相反,清理的前提恰恰应是承认对赌协议有效。因此,很难将证监会的态度,作为否定对赌协议效力的依据。

对赌协议效力应如何认定,或将只能通过权威司法机构在个案中逐步厘清。最高法院对于本案的司法态度,天同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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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的风险有哪些?

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网友咨询:

对赌协议的风险有哪些?

律师解答:

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对赌机制”中如果隐含了“不切实的业绩目标”,这种强势意志的投资者资本注入后,将会放大企业本身“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错误的发展战略”,从而把企业推向困境。企业家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又对自己的企业发展充满信心,而忽略了详细衡量和投资人要求的差距,以及内部或者外部当经济大环境的不可控变数带来的负面影响。商业协议建立在双方的尊重之上,但也不排除有投资方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向目标公司安排高管,插手公司的管理,甚至调整其业绩。很多国外的投资方对企业业绩要求极为严厉,很可能因为业绩发展过于低于预期,而奉送企业的控制权。

律师补充:

对赌协议一般是被视为投资协议的补充协议在内容和条款设定方面都比较灵活,但总体来说由三个部分构成:对赌协议的参与方、对赌标的和对象。对赌协议的产生的利益来自于投资项目未来产生利益的不确定性,对赌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最大可能地实现投资交易的公平和合理性,不仅给投资者了保护伞,也给了被投资者起到了激励性作用。

人民法院在审理“对赌协议”纠纷案件时,不仅应当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应当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既要坚持鼓励投资方对实体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投资原则,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又要贯彻资本维持原则和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则,依法平衡投资方、公司债权人、公司之间的利益。

法律依据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一)关于“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实践中俗称的“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对赌协议大白话怎么说

1.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和融资方之间的一个约定,如果公司未来的业绩达到某一水平,投资方就要给融资方一定的奖励;但如果没达到,融资方就要给投资方一些补偿。

2. 对赌协议实际上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

3. 对赌协议承认被投资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对于未来收益或者业绩的预测,进行一种价值的评估与衡量,并以此作为企业价值的计算基础。

4. 对赌协议可以有效地督促管理层尽力去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价值。

5.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初创公司需要融资来扩展业务,一个风险投资公司愿意投资,但双方对未来公司的业绩存在不确定性,他们可以签订一个对赌协议来解决这个问题。

6. 在这个例子中,如果公司在未来两年内实现了特定的营收目标,风险投资公司就会额外给公司一笔奖金;但如果公司没能达到这个目标,公司就需要给风险投资公司一些股份作为补偿。

7. 对赌协议不仅帮助双方达成了投资交易,还为公司管理层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激励,同时也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了一种保护机制。

8. 总的来说,对赌协议是一种灵活的投资工具,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和期望进行定制,以实现投资交易的公平和效益最大化。

9. 然而,对赌协议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公司业绩未能达到预期,融资方可能会面临严重的财务压力甚至控制权转移的风险。

10. 因此,在签订对赌协议之前,双方都需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

对赌协议是什么

对赌协议是一种投资协议,其中投资者与企业家在一定时间内就企业的未来业绩或财务状况进行约定。

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通常涉及企业未来的盈利目标、市场份额增长、上市时间等关键指标。当协议约定的条件达成时,投资者和企业家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分享利益;而当协议约定的条件未能达成时,则可能会触发违约条款,导致投资者和企业家之间的利益重新分配。

这种协议的核心在于双方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预测和承诺。投资者通过签订对赌协议,可以在企业未来表现不确定的情况下,降低投资风险。而企业家则可以利用这种协议吸引投资者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同时激励团队努力达成预定目标。值得注意的是,对赌协议既有正面作用,也存在潜在风险。合理运用有助于企业快速融资发展,但如果未能有效管理风险,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增大,甚至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谨慎评估风险,确保协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此外,对赌协议的具体条款和细节会因投资项目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家和投资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对赌条款,确保协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应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总的来说,对赌协议是投资者与企业家之间的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投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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