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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型设计:Generic的广泛应用与重要性

百科大全 2025年04月04日 08:58 31 尔烟


Generic USB Hub 是什么?

Generic USB Hub是一种通用的USB集线器,用于扩展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的USB端口数量。

USB Hub,即USB集线器,是一种硬件设备,它的主要功能是扩展USB端口。在许多情况下,计算机或其他设备提供的USB端口数量可能不足以满足用户的需求。例如,用户可能需要同时连接多个外部设备,如打印机、外部硬盘、鼠标、键盘等。这时,USB Hub就发挥了它的作用,它允许用户通过一个USB端口连接多个设备,从而扩展了设备的连接能力。

而“Generic”这个词在这里意味着“通用的”或“非特定的”。因此,Generic USB Hub指的是一种广泛兼容、没有特定品牌或型号要求的USB集线器。这种集线器通常遵循USB标准,可以与任何支持USB的设备一起使用,无论设备的品牌或型号是什么。这使得Generic USB Hub成为一种非常实用和灵活的解决方案,对于需要扩展USB端口数量的用户来说,它是一个经济实惠且易于使用的选择。

在市场上,Generic USB Hub通常以简单、实用的设计为主,没有过多的附加功能或装饰。它们的主要优势在于价格实惠、兼容性好以及易于使用。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端口数量的Generic USB Hub,以满足同时连接多个设备的需求。无论是在家庭、办公室还是其他场所,Generic USB Hub都是一个方便实用的工具,帮助用户轻松扩展设备的连接能力。

总的来说,Generic USB Hub是一种广泛兼容、经济实惠且易于使用的USB集线器。它通过扩展设备的USB端口数量,使用户能够同时连接多个外部设备,从而提高了设备的连接能力和使用便利性。无论是对于普通用户还是专业人士来说,Generic USB Hub都是一个非常实用的选择。

Trojan- Generic是什么意思啊?

Trojan.Generic是一种通用型木马病毒,它不属于特定的木马家族,而是根据其行为特征被安全软件归类的一个标签。手动清除Trojan.Generic需要一定的技术知识和谨慎操作,包括结束相关进程、删除恶意文件、修复注册表项等步骤。

Trojan.Generic是许多杀毒软件用来标识一种具有典型木马病毒行为但尚未被明确归类到某个特定木马家族的恶意程序的通用名称。这种木马病毒通常被设计用来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下载其他恶意软件或允许攻击者远程控制受感染的系统。

手动清除Trojan.Generic的过程需要小心谨慎,因为误操作可能会导致系统不稳定或数据丢失。以下是一般性的清除步骤,但请注意,每个感染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这些步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1. 进入安全模式:重启计算机并按F8键(或其他适用于您系统的按键)进入安全模式。在安全模式下,系统只加载必要的驱动程序和服务,这有助于防止木马病毒在清除过程中被激活。

2. 结束恶意进程:打开任务管理器(Ctrl+Shift+Esc或Ctrl+Alt+Delete),在“进程”选项卡下查找任何可疑的进程,尤其是那些占用大量CPU或内存资源的进程。如果您能确定某个进程与Trojan.Generic相关,右键单击它并选择“结束进程”。

3. 删除恶意文件:使用文件资源管理器导航到可能包含恶意文件的目录,如“Temp”文件夹、用户下载文件夹或系统文件夹。查找最近创建或修改的可疑文件,并将其删除。您也可以使用系统搜索功能来查找特定的文件名或文件扩展名。

4. 修复注册表:运行注册表编辑器(regedit),查找可能与Trojan.Generic相关的键值。这通常涉及搜索恶意文件的名称、路径或其他标识符。找到后,右键单击相关键值并选择“删除”。请谨慎操作注册表,因为错误的更改可能导致系统不稳定。

5. 清理启动项:使用系统配置工具(msconfig)或任务管理器中的“启动”选项卡来禁用任何可疑的启动项。这些启动项可能是在系统启动时自动运行恶意程序的入口点。

6. 更新和扫描:确保您的杀毒软件和安全工具已更新到最新版本,并运行全面系统扫描以检测和清除任何剩余的恶意组件。

重要提示:手动清除木马病毒是一项高级任务,如果您不熟悉这些步骤或对自己的技术能力没有信心,建议寻求专业帮助或使用自动清除工具。在尝试任何手动清除步骤之前,务必备份重要数据以防万一。

UiPath变量介绍和使用

在UiPath中,变量是数据传递的关键载体,它们承载了诸如通用值、文本、数字、数据表、时间和日期、UiElement以及任何.NET变量类型等数据,为流程自动化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变量类型多样,其中包括:

字符串类型,用于存储任意类型的信息,确保在输入时使用引号括起内容。

布尔型,仅存储true或false,用于流程中的判断与决策。

整数变量,专用于存储数字信息,适用于执行计算或比较任务。

数组变量,存储相同类型的多个值,便于数据集合的管理。

日期时间变量,用于存储日期与时间相关的信息。

数据表变量,以二维数据结构呈现,具备行和列属性。

通用值变量,即GenericValue,能存储任何类型数据,包括文本、数字、日期和数组,是UiPath Studio的特有元素。不过,该类型可能存在自动转换机制的局限性。

队列变量,用于存储队列中提取的项目,适用于在特定流程环节中使用。

变量的应用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变量名称、类型、范围和默认值的设定。变量名称通常以类型简写为前缀,如str、int32、bool等。不同类型的变量,如string、int32、boolean、object(通用类型)、datatable(数据表)、string[](字符串数组)以及XmlDocument(.NET支持的数据类型)均有其特定的用途。

在实际应用中,通过UiPath Studio的变量面板,可以轻松创建、修改变量的类型和范围。默认情况下,变量在整个项目中皆可使用,并且其默认值为类型默认值,例如整数变量默认值为0。

以字符串类型的变量为例,操作流程如下:

1. 创建流程图并设定流程名称与保存位置。

2. 添加“Input Dialog”节点作为流程起始。

3. 连接节点并设置流程决策分支。

4. 添加“Assign”活动用于存储变量值,并通过“Flow Decision”进行流程控制。

5. 通过“Message Box”展示变量值,实现数据输出与反馈。

具体实例展示在流程图中,通过连接节点与活动,实现变量的动态赋值与流程控制。

整数型、数组、日期时间型以及数据表变量的使用与上述类似,关键在于理解不同变量类型在流程自动化中的具体作用与应用场景,以及如何在UiPath Studio中正确配置与操作。

什么是共性技术

共性技术(在环保、卫生和国防等公益领域也存在共性技术,可称为公益共性技术。本报告只研究以竞争为目的的产业共性技术政策问题。)在国际上通用的英文称谓为“Generic Technology”。“Generic”意为“非特有的,一般的,普通的,通用的”,也有“非商标的,非专利的”的含义。可见,在字面意思上,“Generic Technology”指“非仅用于特殊用途的非专有的通用技术”。为了避免在称谓上造成不必要的混乱,本报告仍将其译为“共性技术”。尽管有国际通用的称谓,而且许多国家也将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作为科技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共性技术定义。值得注意的是,WTO的《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也没有“Generic Technology”一词(有人认为WTO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规定的产业研究<Industrial research>指的就是共性技术研究。)。

共性技术的概念

由于共性技术概念具有多样性和很强的政策性,因此本报告将从各国给定的定义和各国政策实践两个方面探讨共性技术的概念。此外,为了能给出一个较准确全面的定义,还要分析共性技术的特征。

(一)不同国家给出的定义

国际上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共性技术给出了多种定义。常见的是分别从共性技术研究所处的研发阶段、影响范围(外部性)和涵盖范围三个方面进行界定。

1.从研发阶段出发的定义。

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Tassey给出的共性技术研究的概念。Tassey认为,共性技术研究是技术研究开发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的目标是证明有潜在市场应用价值的一种产品或过程的概念,从而能在进入后续的应用性更强的研发前降低大量的技术风险。共性技术研究阶段的任务是概念证明,该阶段始于基础研究成果,止于实验室原型。

第二种是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的定义。NIST在先进技术计划(ATP)中将共性技术定义为:科学现象的一个概念、要素或进一步的观察,其具有被应用于广泛的产品和生产过程的潜力。一项共性技术需要后续的研究开发来实现商业应用(同上页注。)。

美国的“混合贸易与竞争法案”明确了ATP计划的共性技术支持计划的性质。该法案规定:ATP计划的目标是帮助美国企业创造和应用共性技术及其研究成果,使重大的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能迅速商业化,并提升制造技术。ATP计划通过补贴和合作协议的方式,加速各种竞争前共性技术的开发,以帮助美国企业提高其竞争地位,促进美国经济增长。

2.从影响范围出发的定义。

日本使用了一套标准来判断一项技术是否处于研究开发的共性阶段(generic phrase)。该技术必须具有:(1)产业化前景;(2)高技术风险;(3)大量潜在的市场应用;(4)大的预期经济影响(Gregory Tassey: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and Competitive Position.)。

虽然我国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共性技术概念,但国内现有的定义也多是由影响范围出发的。如,一种较普遍的看法是: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广泛采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一个产业或多个产业及企业产生深刻影响的一类技术(李纪珍: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体系研究。)。还有一种定义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官方的观点,即:共性技术是对整个行业或产业技术水平、产业质量和生产效率都会发挥迅速的带动作用,具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类技术(徐冠华于1999 年12月16日在“全国CAD,CIMS应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对共性技术范围的界定。

对共性技术的涵盖范围,国际上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核心问题是对某些也表现出“共性”特征的技术,是否应包括在共性技术之列。特别是测试和测量等产业技术发展所必需的,但又存在严重市场失灵的技术。

Tassey将测量和测试等技术称为基础技术,与共性技术定义区别开来。他认为这些基础技术通常是产业标准的基础,如果广泛应用有很好的经济价值。但由于基础技术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所以也往往导致民间研发投资不足。

与此相反,日本产业技术研究院(AIST)则将共性技术定义为:在标准化、测量和标准化技术方面的基础性研究(日本产业技术研究院(AIST): )。在后文分析中可见,日本产业技术研究院实际上具有与美国NIST相类似的职能,其部分任务(NIST几乎是全部任务)是从事测试测量和标准化技术研究。

实际上,Tassey也承认,由于测量测试等技术具备着很多共性技术特征,所以与“共性技术”的区分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在很多情况下两者交织在一起。鉴于政府在所谓“基础技术”研发中发挥了与共性技术相同或相似的作用,本报告对两者不作严格区分,将测量测试等技术纳入共性技术范围之中。

各国在实践中界定的共性技术

从美、日,欧等国的政策实践看,政府资助的共性技术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1.共性技术的内涵受一个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的影响。

2.高技术领域的共性技术研究受到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特殊重视。

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技术是政府支持的主要共性技术领域。如,美国先进技术计划(ATP)支持的共性技术多集中在化学与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与电子学两大领域。

ATP计划支持项目的领域。

3.强调能够产业化,且有重大商业回报。

强调共性技术的市场导向是美、日、欧等国政府的共同标准。美国ATP计划声称资助所有技术领域中的高风险高回报的技术。日本在资助项目选择标准中也强调了技术不仅要具有产业化前景,而且要有大的预期经济影响。

但政府并不一定要求资助项目在短期内就能够实现产业化和商业回报,这取决于项目所处的研发阶段。以美国ATP计划为例,ATP资助的项目从完成研究到进入商业化阶段一般需要5至7年,有62%的项目至少在完成2年后才计划商业化,这符合ATP计划激励长远的、高风险项目研究开发的宗旨。

4.应用面广是政府资助共性技术的一项重要标准。

美国ATP计划要求,申请资助的技术要具有能被应用于广泛的产品和生产过程的潜力;日本政府要求申请技术有大量潜在的市场应用。但应用面“广”到什么程度,是在一个行业还是可以多行业应用,各国并没有规定。

但总的来看,发达国家更重视能在多产业中应用的共性技术,而发展中国家更多强调的是行业内共性技术。可见,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更紧要和现实的任务是重点行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以带动整个产业的升级。

共性技术的主要特征

共性技术有三个主要特征:

首先,共性技术有很强的外部性,因此导致较严重的市场失灵。共性技术具有相当广泛的用途,可以在一个行业甚至多个行业得到应用。正因如此,单个公司不愿意或很少投资于共性技术研究。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会导致共性技术研究的投入严重不足。

其次,共性技术研究处于竞争前(pre-competitive)阶段。从研发阶段看,共性技术研究跨越了应用研究和竞争前的试验发展两个阶段。企业都要在共性技术这个“平台”上进行后续的商业开发,最终形成企业专有的产品和工艺。

共性技术的分类

“共性技术”可分为“关键共性技术”、“一般共性技术”、“基础共性技术”。

适于我国的共性技术定义

从各国实践经验可以看出,支持共性技术研究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最重要的是抓住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大、影响面广的特点,从本国国情出发,在不违反国际规则的前提下,支持本国产业进行共性技术研究,为提升国内产业竞争力奠定技术基础。

因此,本报告认为:共性技术是一种能够在一个或多个行业中得以广泛应用的,处于竞争前阶段的技术。共性技术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共性技术研究成果上,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生产或产品的需要进行后续的商业化研究开发,形成企业间相互竞争的技术或产品。根据对国民经济的重要程度和外部性大小,可以将共性技术划分为关键共性技术、一般共性技术和基础性共性技术。

关键共性技术是对整个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技术,这类技术影响面最广,经济和社会效益最明显。基础性共性技术是指测量测试和标准等技术,这类技术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必需的基础性技术手段。此外的共性技术被称为一般共性技术。政府对这三种共性技术应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

共性技术与其他技术名词的区别与关系

在国内外讨论中,共性技术还经常与关键技术、竞争前技术、应用研究等概念相混淆。实际上,共性技术与这些概念有着本质不同。

共性技术研究不同于应用研究,也不等于试验发展。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是从研究开发阶段的角度,对技术创新过程的划分。而界定共性技术研究不仅要从研发阶段的角度,还要考虑到技术本身是否具有共性特征。不能在一个行业或多个行业得到普遍应用的应用研究或试验发展就不是共性技术研究。共性技术研究既可能处于应用研究阶段,也可能处于试验发展阶段,这取决于技术本身的特性和政府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而作出的界定。

共性技术是竞争前研究开发活动,但两者也不等同。所谓“竞争前”是在以阶段划分研发过程的基础上,再加上“竞争前”这一限定条件。如果不具备共性特征,竞争前研发活动同样不是共性技术研究。共性技术研究则一定是处于竞争前的,具体处于竞争前的哪个阶段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共性技术也不等同于关键技术。所谓关键技术是从一项技术对某企业、产业或国家提升技术水平的重要程度进行的定义。关键技术可能会具有共性特征,这要视具体的技术和产业特点确定,具有共性特征的关键技术是共性技术。而共性技术并不完全是从重要性角度进行界定的,这是与关键技术的本质不同。如果按重要程度划分,共性技术可分为关键共性技术,一般共性技术和基础性共性技术。因此,共性技术并不一定是关键技术。

各国政府对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存在着共性规律。支持共性技术研究是国家技术政策的一项重要原则,促进合作研究开发和技术共享是政府资助共性技术研究的一个主要目标.政府资助和介入的程度要视共性技术市场失灵的程度和企业技术能力等因素而定,针对不同层次的共性技术,政府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形式。

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究的一般规律

(一)支持共性技术研究是国家技术政策的一项重要原则

首先,共性技术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共性技术的突破能加快一个甚至多个产业的技术升级步伐,具

有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同时也造成共性技术研究市场失灵程度高,市场供给严重不足,所以需要政府从资金和政策上予以支持。

其次,资源的短缺性。一国财力总是有限的,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如何以有限的资金支持产业技术更快进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共性技术外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大的特点,满足了以较少的财政投入获得更大创新产出的要求。因此,支持共性技术研究特别受到奉行“追赶策略”国家的重视。

此外,支持共性技术研究还有助于突破关键和重大技术领域的瓶颈,缩小技术差距,形成技术优势。

(二)政府的作用是扶持和引导产业界进行共性技术研究,产业界是主要资助者和研究承担者

政府并不是共性技术的唯一提供者。即使在没有政府任何资助下,企业、高校和社会研究机构也会从事共性技术研究。但由于共性技术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市场供给会严重不足。因此,政府起到的作用是促进共性技术的供给,弥补市场不足。除了成立国家研究院(所)以外,政府还可通过专项计划、资助合作研究组织等方式支持共性技术研究。

(三)政府资助和介入的程度受共性技术市场失灵的程度、企业技术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首先,共性技术的公共品程度越高,企业技术能力越低,政府资助的额度就越大,介入程度也越深。如,日本下一代制造计划(NGM)的目标是开发一个共性工艺模型,制造企业在这个模型的基础上经过后续调整,可以增加本企业生产工艺的自动化程度。由于该模型可以跨行业应用,公共品含量很高,因此,日本政府采取专项计划的方式直接管理,并承担了全部研究经费。反之,共性技术的公共品程度越低,企业技术能力越高,政府的资助额度就越小,介入程度也越低。

其次,离市场应用越远、基础性越强的共性技术研究越要由国家研究所(包括国家实验室)承担,政府承担的资金比例也越高。如,测量测试等基础性共性技术多是由国家研究所承担,美国是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日本是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AIST)、加拿大是国家研究委员会(NRC)、韩国是产业技术研究所等。反之,基础性越弱或离市场应用越近的共性技术,就越是在以企业为主体的研究组织中进行研究,政府资金所占比重也越低。

(四)针对不同层次的共性技术,政府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

共性技术研究具有多层次的特点,政府对不同层次的共性技术介入的深度不同,采取的组织形式也不相同。针对关键共性技术、一般共性技术和基础性共性技术,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的形式可以分为四大类:专项计划;设立非政府的专门组织;国家研究所(院)和促进合作研究。

(五)政府资助单个企业、少数领域、后期阶段的共性技术研究,是实施技术追赶战略国家的一个必经阶段

对技术相对落后的国家,政府在一段时期内将共性技术的资助重点放在少数关键技术领域或行业,以及研发后期阶段,是依据自身经济和技术条件作出的必然选择。而且,由于后期阶段的共性技术研究更接近市场应用,企业间合作研发的难度更大,技术优势又往往集中在极少数企业中,因此单个企业必然成为重点资助对象,日本就是一个鲜明例证。20世纪80年代以前,日本共性技术政策的支持目标是提高单个公司的研发能力,支持领域集中于半导体、电子等少数领域,并以支持试验发展阶段的共性技术研究为重点。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政策重点则发生了转变。说明政府要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与当前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技术政策,确定支持重点和对象。

(六)促进合作研究开发和技术共享是政府资助共性技术研究的一个主要目标

政府资助共性技术研究不仅是为了增加技术供应,也应重视共性技术成果的扩散。政府资助项目的组织形式是促进政府资助成果扩散的决定因素之一。合作研究开发则被各国认为是有利于共性技术扩散的有效组织形式,因此,合作研究被作为政府资助的首要标准。如,在专项计划中,两个以上企业组成的研究联合体一般都享受更优惠的资助条件。政府还鼓励企业自发成立合作研发组织,在重要领域,政府甚至亲自牵头组建,如美国的SEMATECH。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和技术实力的增强,以及共性技术市场失灵阶段的前移,合作研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逐步提高。如,随着日本的共性技术市场失灵从试验发展阶段前移到应用研究早期,政府的支持目标也从提高单个公司的研发能力转向以支持合作研究为主。

另一方面,政府要积极创造有利于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的政策法律环境。在知识产权政策方面,美欧日等国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将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向企业倾斜,通过授予企业专有权,鼓励企业积极从事共性技术研究和扩散。

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究的管理体制与组织模式

(一)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

这一管理体制由两类部门构成。一类部门主要负责资助和管理可商业化的共性技术研究。如,美国是NIST,日本是经济、贸易和工业部(METI)。另一类政府部门在各自领域内支持相关的共性技术研究项目,起到补充的作用。如,美国的能源部、国家卫生研究院和国防部。

(二)共性技术管理部门的两种模式

虽然美日等国都有集中资助共性技术研究的部门,但其性质却不相同。可分为两种模式:

一种是由政府行政部门集中管理。政府行政部门负责计划和经费的管理,但本身并不从事共性技术研究。由其下属的国家研究机构承担基础性共性技术研究任务。如日本的METI及其下属的AIST。

第二种是由国家研究机构集中管理和资助。这类机构不仅负有管理职责,同时也承担研究基础性共性技术研究任务。如美国的NIST和加拿大的国家研究委员会(NRC)。

(三)组织模式

对不同层次的共性技术,政府采取的组织形式不同。

1.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组织模式。

关键共性技术是对整个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能带动多个产业的技术升级,有助于国家在某些关键技术领域或产业形成优势,具有很强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政府往往通过设立专项计划,或非政府的专门组织予以支持。

(1)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一般用于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中的高风险高回报的前瞻性和探索性研究。

(2)设立非政府的专门组织。

各国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组织来突破关键共性技术。与专项计划相比,这种组织形式有三点不同:

首先,从研究阶段看,这种形式资助的共性技术比专项计划更接近市场应用,其跨越的研究阶段比较宽,可以直接到中试和试验性生产阶段。

其次,由非政府的专门机构管理运行。这类机构一般由产业界完全负责管理,或由产业界参加管理,政府在其中只起监督作用。

第三,主要采取两种模式运作。一种是设立政府拥有大部分股份的组织,由政府提供长期稳定的经费,如日本的关键技术中心。另一种是由政府资助、企业组成的研究联合体,其中政府经费不超过运行经费的50%,而且政府经费是有期限的。两种模式的共同特点是在机构成立的初始阶段,政府予以全部资助。

由于主要用于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因此专项计划和设立专门组织这两种模式可视为实施共性技术“高端政策”的主要手段。

2.支持基础性共性技术研究的组织模式——国家研究所(院)

基础性共性技术是指测试测量以及标准等技术,这类技术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了必需的基础性支撑。为弥补市场失灵导致的基础性共性技术供给不足的问题,政府主要通过设立专门的国家研究所(院)来承担这类研究,由政府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经费。如,美国的NIST、加拿大的NRC和日本的AIST等。

(1)国家研究所的两种性质

一种是由政府全额拨款的政府内设部门。如美国的NIST和加拿大的NRC。其人员和经费管理等完全依照政府行政管理制度执行。另一种是由政府提供大部分经费的非营利性组织,如日本的AIST。

(2)国家研究所的两种研究领域

在研究领域上也分为两种,一种是只从事测量测试和标准等基础性共性技术研究,如美国和日本的国家研究所。另一种除承担基础性共性技术研究外,还从事生物技术、电子通讯技术等产业技术研究。如加拿大和韩国的国家研究所。

(3)共同特征

从各国情况看,虽然国家研究所在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存在差异,但具有两个共同之处。

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究的4种组织模式比较

首先,由政府提供全部或大部分经费,不要求自负盈亏。美国和加拿大政府提供了全部研究经费;即使在进行了独立法人制度改革的日本,政府也只对研究机构采用了企业会计制度,却不要求自负盈亏。

其次,国家研究所负有与产业界进行技术合作,以及向产业界进行技术转移的职责。

支持一般共性技术研究的组织模式

一般共性技术的经济社会效益没有关键共性技术大,市场失灵程度也相应较低。政府往往通过颁布相关法律和政策或提供部分资助的方式,鼓励企业间、企业与国家研究机构和高校进行合作研究。如美国纺织业的AMTEX研究联合体和美国政府设立的工程研究中心。

基础性共性技术和一般共性技术政策可被视为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究的“基础政策”。这类政策的出台并不针对于特殊的技术领域或产业,而具有普遍适用性,影响面也更广。其政策效果在于为促进产业界的共性技术研究提供了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马名杰.共性技术的内涵与评判标准.新经济导刊

陆谷孙主编:英汉大词典,第 717页。

见李国杰:“‘扩胸’与‘收腹’:对中科院计算所现状的分析与反思”;中国科学院网站论坛。

u盘的制造商信息generic是什么意思?

明确答案

U盘的制造商信息中的“generic”一般指的是“通用”或“普通”的意思。它可能表示该U盘的制造商没有特定的品牌或者是一个较为普通的品牌。

详细解释

1. U盘制造商信息概述:

U盘的制造商信息通常包含了生产该U盘的公司名称、品牌标识以及一些其他相关信息。“Generic”这个词在英文中有多重含义,其中最常见的为“通用的”或“普通的”。在U盘制造商信息的上下文中,它可能表示该U盘并非来自一个知名或特定的品牌,而是一个较为普遍或没有特定品牌标识的产品。

2. Generic的含义与应用:

在计算机技术中,“generic”这个词常用来描述某样产品是面向大众市场的,没有特定的品牌或者特性。具体到U盘,可能意味着这款U盘是大量生产的,具有普遍的性能和质量标准,但缺乏独特的设计或品牌特色。此外,“generic”也可能表示该U盘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用户的需求而制造的,没有特别突出的功能或特点。

3. U盘品牌与“Generic”的关系:

在某些情况下,“generic”并不一定意味着U盘的质量低下。它可能只是一个标识,用以表明该U盘没有特定的品牌标识或独特的卖点。市场上存在许多知名的U盘品牌,它们的产品通常具有独特的外观设计、高性能和稳定性等特点。而标注为“generic”的U盘可能仅仅是缺乏这些独特之处,但仍然可以满足基本的存储需求。

总结来说,U盘的制造商信息中的“generic”通常表示该U盘是通用型的,没有特定的品牌标识或独特特点。虽然这可能意味着它缺乏某些独特的功能或外观设计,但它仍然可以作为一个可靠的存储设备来满足基本需求。

Generic Host是什么意思?

Generic Host的明确Generic Host指的是一个通用的、不特定于任何特定应用或服务的主机。

在计算机和网络领域中,Generic Host通常指的是一个能够运行多种软件应用或提供多种服务的计算机系统。这样的主机并不局限于执行单一的任务或提供特定的功能,而是可以根据需要配置和安装不同的软件,以满足不同的应用需求。

举例来说,一个Generic Host可以是一台服务器,它可以被配置为运行Web服务器软件、数据库服务器软件、文件服务器软件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访问需求。这样的主机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定制和升级。

与专用主机相比,Generic Host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场景。专用主机通常被设计用于执行特定的任务,如大型数据库服务器或高性能计算服务器。而Generic Host则可以用于各种不同的场景,包括企业服务器、云计算环境、个人工作站等。

此外,Generic Host还可以指代一种编程或软件开发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Generic Host指的是一个可以适应不同环境或不同需求的软件架构或组件。这样的架构或组件通常具有良好的可移植性和可扩展性,可以在不同的操作系统、平台或环境中运行,并提供一致的功能和性能。

总之,Generic Host是一个通用的、不特定于任何特定应用或服务的主机概念。它可以是一个计算机系统、一个服务器、或一个软件架构,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能够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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