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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揭秘:19世纪至20世纪的中国特殊领土现象

百科大全 2025年04月10日 23:37 28 傲晴


瓜分我国(1897年-1898年)

1. 瓜分中国: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列强对中国提出瓜分主张,意在划分势力范围。

2. 沙俄与《中俄密约》:1896年,沙俄以帮助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为条件,诱使清政府签订《中俄密约》,赋予俄国在中国东北修筑铁路的特权。

3. 德国在山东的行动:1897年11月,德国因“曹州教案”出兵山东,占领胶州湾和胶澳(青岛),并在次年迫使清政府签订《胶澳租借条约》。

4. 俄罗斯帝国的租借地:1898年3月,沙俄借口帮助清政府抗德,占领旅顺,后签订《旅大租地条约》,租借军港旅顺和商港大连湾25年。

5. 大英帝国的租界扩展:1898年6月,英国通过《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99年。同年7月,又签订《订租威海卫专条》,租得威海卫及其周边地区25年。

6.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要求:1898年3月,法国要求对中国云南、广东、广西等省实行优先权,并修建至云南昆明的铁路。同年11月,签订《广州湾租界条约》,租借广州湾99年。

7. 大日本帝国的要求:在甲午战争后,日本根据《马关条约》获得台湾和澎湖,1898年也提出对福建的优先要求。

8. 中国的瓜分危机:此时,中国东北、山东省、长江流域、福建省、广东省、云南省等成为列强的势力范围,中国面临领土被瓜分的严重威胁。

瓜分中国狂潮简介

19世纪至20世纪,中国曾遭受列强的严重瓜分,这一历史事件被称为瓜分中国或瓜分清朝。1896年,俄国利用其在逼迫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上的行动中所取得的优势,与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密约》。该条约中的一项关键内容是,俄国获得了东三省铁路(即东清铁路中东线)的建设和经营权,以及在战时开放港口的特权。

这一事件之后,其他列强纷纷效仿,竞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设立租界和租借地,意图瓜分中国的领土和权益。这些列强的贪婪行为导致了中国领土完整性的严重破裂,引发了中国近代史上的动荡与危机。

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图示显示了这一时期列强在中国的势力划分情况,它们的贪婪和侵略欲望在此可见一斑。这一系列瓜分行动对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稳定以及国家主权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扩展资料

瓜分中国狂潮是指19世纪末列强对中国的资本输出和强占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这是带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侵略方式,反映了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的侵略要求。资本输出对中国影响是两方面的,一是列强政治上控制加强,经济上疯狂掠夺中国,阻碍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二是使中国自然经济进一步遭到破坏,客观上为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条件。资本输出对中国的危害影响要比商品输出大得多,深远得多。强占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是帝国主义分割世界的一种形式,它使中国面临国灭种,从半殖民地沦为殖民地的严重危机。

中国地盘被外国租借的历史

“租界”这一名词在中文中出现的时间为1860年代。一般认为,租界要具备中外文件条约作为依据,有明确的地域四至,区域内的外国居留民行使独立完善的行政、司法体系。中国的租界制度以最早建立的上海租界为蓝本,并影响到其他租界。租界最主要的特点是内部自治管理,并不由租借国派遣总督,而是成立市政管理机构——工部局,担任市政、税务、警务、工务、交通、卫生、公用事业、教育、宣传等职能,兼有西方城市议会和市政厅的双重职能。

与被割让的领土不同,租界在名义上其领土仍属出租国,并且自身不具备治外法权的属性。但历史上租界使用国均是借由本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公民领事裁判权。租界的行政自治权限制了租让国在其区域内行使行政权,部分租界甚至还有立法权限(《中国人权发展纪录》,第一章第5节)。租界的领土主权所有国将租界视为外国领土,不敢轻易干涉租界内部事务,更别提军队、警察开驻,因此难以对租界内的行为进行司法活动,要从租界引渡犯罪的非租界使用国公民一般就会很困难。这个特点也往往令租界成为一些持不同政见者或战争时期平民的避难场所。

租界一般分布在沿海、沿河等通商口岸或便于贸易活动的城市中,换言之就是外国资本主义能够进行经济活动的地点。由于租界的特点,外国人多愿意在租界投资办厂或从事贸易活动,此外也建立教堂进行传教、开办具有本国特点的学校、医院、坟地等附属设施。因而租界的经济文化繁荣程度往往远高于其周围的地区,依照城市发展的方式,自然而然的成为该城市的商业中心,并以租界为中心向外慢慢扩张,为城市留下有别于传统文化的,浓厚的外国特色。并成为拉动城市部分相关行业发展的契机。对于相当多曾经是通商口岸的城市而言,其城市的几何中心一般都有租界的影子,可见租界对部分城市区位因素的影响。

与近代各国在北京设立的东交民巷使馆界不同的地方在于,租界是许可外国人(不仅是外交人员)进行任意不违反国籍所属国的活动。换言之就是租界内的活动可能有违反租借地所在国法律的行为。同等性质的还有“居留地”。

20世纪30年代上海法租界的巡捕,其成员多来自安南,也包括不少中国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费成康的研究则指出,租界是指两个国家议订租地或租界章程后,在其中一国的领土上为拥有当地行政管理权的合法的外国人居留、贸易区域。一般由开辟国领事或由侨民组织的工部局之类的市政机构来行使这些权力,形成不受侨居国政府行政管理的国中之国。

租界分为两种,一种租界是只有一个使用国的单一租界,一般的称呼方式是“某某国租界”,这样的租界是分布范围较广的一种形式。但也有数个国家共同享有一个租界的行政权,如香港九龙城、广州沙面、厦门鼓浪屿等地,这样的地区则被称为“公共租界”。由于公共租界内的行政权分属租借各国,因而在管理上往往效率低下,成为部分人进行不正当甚至是违法活动的场所。

在中国,公共租界还出现了近代历史上具有警察意义的公务员——“巡捕”。巡捕的组成不仅包括租界使用国公民,印度人、安南人、中国人也有担任巡捕的纪录。巡捕以租界使用国的法律为基准,加上部分中国籍巡捕存在有针对本国公民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故而经常被当地人称为“汉奸”、“走狗”等具有民族主义情绪的称呼。

在1876年以前与中国有关的所有租界条约中,外国人居留地都只有土地的租赁使用权,而没有占有权。太平天国时期,李秀成曾率兵攻至上海近郊,由于太平天国早先的政治领袖杨秀清曾公开要求外国不要插手干涉太平天国的活动,被外国人解读为不支持本国势力在中国的存在,因而他们在租界组织了“洋枪队”,协同巡捕维护租界安全。原来租界没有中国人居住,由于富商逃难而入,导致租界当局借口人满为患,扩大地界;借口维护华洋杂居现象后的治安,设立员警和法庭;这些原本只属于国家机关的行政机构不断发展,并最终形成“工部局”(Municipal Committee的中文译名)。

后来,工部局成为一个拥有军队、员警、监狱和法庭的租界行政机构,又有征税、审判、管理市政设施、教育卫生等各项权力,成为租界事实上的政府。这套制度在上海完善后,被推广到其他口岸。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使之合法化。

历史

现在租界由于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及作用,被大部分历史学家认为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所特有的。历史上19世纪中叶以前的日本、印度、伊朗均有租界的存在。中国上海也于1845年11月15日出现了第一块租界。

租界在中国

20世纪初的上海公共租界外滩,其繁荣的程度远高于当时中国的一般城市历史上中国租界内的商务活动为拉动通商口岸城市经济发展,刺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产生,传播近代民主、科学文化,提供宗教信仰和政治宣传起到了很大作用,部分租界内公共设施完善,治安相对平稳,为部分政治流亡者提供庇护,如鲁迅就曾在租界生活过,并影响了他的政治观念。其《且介亭杂文》的“且介”二字就来自于“租界”两字。租界繁荣的经济发展,吸引了相当数量的中国上游阶层,在那里定居,消费。上海正因其繁荣的租界,被时人称为“十里洋场”,并很快成为中国各地租界的代名词。

租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是发展迟滞的中国城市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租界由于其不受中国法律管制,烟馆、妓院等大量不符和中国人传统思维的事物租界中随处可见。尤其是鸦片馆,在当时很多中国人看来,租界许可这种摧毁中国人意识的毒瘤可以公开在租界中出现,是外国人对中国的蔑视和敌对的最好写照。因而在租界烟馆门外,时有暴发冲突。

在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允许中国人前往国外做工后,出现大量外国人通过非法手段通过租界将中国人带往国外做苦工的事件。在西方,奴隶贸易早已被法律所禁止,而实际上中国劳工是被这些外国人所买卖,用于开发海外殖民地。

对于劳工出国协定,一般的华工根本不知其含义。在寻找出国华工的时候,广东、福建甚至发生了外国人利用武力强制中国人签约出国,导致一段时间内人们对华工出国一事噤若寒蝉。曾任美国驻华公使的伯驾就曾指出:“(中国的)苦力贸易原来同奴隶贸易是一模一样的。”随着华工出国现象产生了对这些工人的蔑称“猪仔”。

各国在华租界数目

据统计,中国自1845年英国从《上海租界章程规定》中取得第一块租界,至1902年奥匈帝国设立天津租界。前后共有27块租界,其中有25块租借国单一的专管租界,2块公共租界。

各国租界的分布:(1911年)

英国 6处:

天津英租界

汉口英租界

广州英租界

九江英租界

厦门英租界

镇江英租界

日本 5处:

天津日租界

汉口日租界

苏州日租界

杭州日租界

重庆日租界

法国 4处:

上海法租界

天津法租界

汉口法租界

广州法租界

德国 2处:

天津德租界

汉口德租界

俄国 2处:

天津俄租界

汉口俄租界

意大利 1处:

天津意租界

奥匈帝国 1处:

天津奥租界

比利时 1处:

天津比租界

1931年中国收回天津比租界

公共租界 2处:

上海公共租界(由英美租界合并而成)

鼓浪屿公共租界(英、美、德、法、西、日、丹麦、荷兰、瑞典-挪威)

上海租界

上海公共租界,Shanghai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上海法租界,La concession française de Changhaï

天津租界

天津最高峰时有9个国家设立租界(天津美租界在1902年合并入英租界)

汉口租界

汉口租界的数目仅次于天津(5个租界)。

厦门租界

广州租界

镇江租界

九江租界

租界的收回

中国国民政府在北伐时期收回汉口英租界租界是中国近代史中影响中国政局的因素之一。外国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多在租界内策划。比如辛亥革命时期湖北军政府和清政府的谈判就是在其内部压力下,受到外国势力的干涉而选择在上海的英国租界展开。此外,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在上海法租界秘密召开(后转移到嘉兴)。包括五卅运动在内的大量示威游行路线也多经过租界,以示对外国势力的不满。租界在中国作为主权丧失的象征,中国历届政府都在为收回租界而与租借国展开收回租界的谈判。1927年开始,各地的租界被中国政府陆续收回。

以下是部分租界收回的时间表:

由于中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参加协约国,奥匈帝国和德国在天津的租界于1917年中国对德奥宣战后被收回

1924年苏联宣布放弃原俄国在华租界

1927年1月3日 国民政府收回汉口英国租界

1927年1月10日 国民政府收回九江英国租界

1929年11月11日 国民政府收回镇江英国租界

1931年1月15日 国民政府收回天津比利时租界

1943年3月30日 日本将杭州、苏州、汉口、天津四处日本租界交还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

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宣布收回所有的在华租界和租借地。自此租界的历史在中国宣告结束。

旧中国外国租界资料?

租界是指两个国家议订租地或租界章程后,在其中一国的领土上为拥有行政自治权和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的另一国设立的合法的外国人居住地(土地国有化)。

在中国是指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获取的租借地的简称,多位于港口城市。

现在租界由于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及作用,被大部分历史学家认为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所特有的。

历史上19世纪中叶以前的中国、日本、印度、伊朗等国家均有租界的存在。1845年11月15日,英国在中国上海设立了近代史上的第一块租界。

扩展资料:

旧中国的租界介绍:

1、天津英租界

是英国设在天津的专管租界。它是近代中国七个在华英租界之一,同时也是天津的九国租界中设立最早、发展最繁荣的租界,因与法租界毗邻位于天津紫竹林附近,亦有“紫竹林租界”之称。

1923年6月,黎元洪曾宣布将民国政府迁往天津英租界,使这里一度成为中华民国大总统及政府所在地。

1930年代,英国与日本曾因天津英租界相关问题而爆发冲突和外交纠纷,并导致天津英租界危机。英国租界在天津自1860年起共存在了八十余年。

2、上海英租界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11月29日上海道宫慕久以告示形式,公布上海租地章程,划定洋泾浜(今延安东路)以北、李家厂(今北京东路、圆明园路一带)以南之地,准英国商人租地建屋,后称租界,次年定西界于界路(今河南中路)。

道光二十八年英国领事阿礼国与苏松太道麟桂商定将租界扩展为北至苏州河,西至周泾浜与苏州河畔苏宅之间的一条直线(今西藏中路)。

面积为2820亩。同治二年(1863年)9月20日,与上海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of Shanghai),占地10685亩。至1930年,共扩展至15893亩。

3、上海公共租界

上海公共租界(Shanghai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又名英美租界)是近代中国出现的第一个租界,由原英租界与美租界于1863年9月合并而成。

1943年,美英等国分别与重庆政府签订条约,宣布将上海租界交还中国。实际上,直至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上海租界才真正由中国政府收回。

列强在清朝的“租界”和“租借地”有什么区别?

这二者在概念上是不相同的.

列强在清朝的“租界”和“租借地”有什么区别?租界的定义:“帝国主义列强根据与中国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以居住和商业的名义,在商业港口和城市永久租赁土地。”“租借地”的定义是“一国根据条约在一定时期内为条约规定的目的向另一国出租的领土”。

租界是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帝国主义势力租用的土地。几乎都位于军事或政治战略区域。列强侵占租地的初衷是从军事和政治的角度考虑的,具有帝国主土地的管理是独特的,包括租赁国的区域——上海租界、天津日租界、上海法租界、九江汉口英租界、鼓浪屿租界等。租赁土地包括德国占领的青岛、英国占领的烟台、法国占领的广州湾,以及另一个具十里海洋农场是一个特许经营地。胶州湾,连山环海,是指近代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以武力租入的土地的缩写,主要在港口城市。

租界和租地都是近代列强侵略中国的产物,但它们在发展、功能和侵犯中国主权的程度上存在很大差异。许多学生认为,特许权侵犯了中国主要的就业办公室,相当于政府,而普通法院就是法院。特许权持有人实际上是一个由外国纳税人组成的自治制度地区的纯中国人案件移交给中国政府。如果被告是外国人,他将被送到外国领事馆。如果外国人投诉建立了由他自己管理的武装警察。

租界的中日战争摧毁了中国王朝的最后一颗门牙,清朝被小国日本打败。当洋鬼子们看找一个软夹,所以他们都来中国玩秋风。你和我。建立租界的初衷是要将中国和限制在一个特定的地区,以免失控,但后来由于清政府的腐败,给了列强一个机会。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有哪些

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指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在西方列强的侵略和压迫下,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国家。这一时期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政治上,中国的主权受到严重侵犯。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剥夺了中国的部分领土和主权,设立了租界,实行治外法权。同时,清政府腐朽无能,无法有效抵抗外来侵略,国内政局动荡不安。

2. 经济上,中国的经济被外国列强控制。西方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获得了在中国的贸易、投资、税收等特权,控制了中国的主要产业和资源。此外,中国还被迫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和债务,导致国家财政破产。

3. 社会上,封建主义和民族矛盾加剧。封建地主阶级继续剥削农民,农民生活困苦。同时,民族矛盾日益尖锐,汉族、满族、蒙古族等民族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

4. 文化上,中西文化交流受阻。虽然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试图将西方文化传入中国,但由于种种原因,中西文化交流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反,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严重冲击,民众对传统文化的信心逐渐丧失。

5. 思想上,启蒙思想传入中国。在这一时期,一批有识之士开始接触西方的启蒙思想,如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他们试图借鉴西方的思想和文化,改革中国的教育、政治、经济等方面,以实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

6. 军事上,近代化军事力量的发展。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中国政府开始重视近代化军事力量的建设。从洋务运动到辛亥革命,中国逐渐建立起一支近代化的军队。

总之,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是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被剥削、社会上矛盾重重、文化上冲击与交流并存、思想上启蒙与改革并进以及军事上近代化力量的发展。这一时期的历史教训,使中国人民更加珍视民族独立和国家尊严,为后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

租界,租借地,和势力范围的三个概念?

租界、租借地和势力范围都是历史上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占他国领土或海域,并享有特殊权益的地区。

租界是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获取的居留和经商区域。租界内帝国主义国家可设立领事馆,拥有行政、立法、司法等特权。如1845年英国从清政府手中夺得上海租界,随后美、法两国也强行要求划定租界。这些租界不仅侵犯了中国主权,还成为帝国主义对华进行政治、经济、文化侵略的据点。

租借地则是指帝国主义国家通过军事占领、武力威胁或外交手段,从他国手中租借的特定区域。这些区域通常位于战略要地或资源丰富地区,用于军事扩张、资源掠夺或作为保护其海外利益的基地。例如,19世纪末,列强纷纷在中国沿海和重要港口城市建立租借地,如青岛、威海卫等。

势力范围则是指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或外交手段,在他国领土上划定的特定区域,享有排他性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势力范围通常是帝国主义国家凭借其军事实力或经济实力,强行划分的势力圈,用以扩张其影响和势力。例如,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列强在中国的东北、华北、华东等地划分了各自的势力范围,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

这三个概念都是帝国主义列强在殖民扩张和掠夺过程中形成的产物,都严重侵犯了被侵略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通过了解这些概念,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本质和殖民统治的残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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