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析质证:关键证据如何决定诉讼结果
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法庭上怎样回答问题
一、不请律师如何进行诉讼
1、了解法院诉讼流程:
(1)原告陈述事实和理由;
(2)被告答辩;
(3)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4)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5)原告向被告发问;
(6)被告向原告发问;
(7)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8)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9)原告最后陈述;
(10)被告最后陈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不请律师如何应对诉讼
1、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
维护权利的诉讼方式首先需要确定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基层法院即区县级法院负责普通案件的管辖。
2、明确诉讼请求:
在确定管辖法院后,需明确原告希望通过法院支持的请求和主张。人民法院需了解原告要维护的权利和具体要求,才能考虑主张的法律可行性。这一步骤至关重要,往往决定诉讼的胜负。
3、撰写高质量的起诉状:
起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必要法律文书,是诉讼开始的引线和原告主张的载体。起诉状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案件结果,因此需要认真考虑并具体明确地陈述事实和诉讼请求。
4、搜集关键证据:
在立案后,必须着手搜集和获取支持关键诉讼请求的证据。这是决定整个诉讼结果的关键因素。根据法官要求提交立案所需材料,并积极准备证据。
专利维权核心步骤及维权攻略
在科技企业的创新道路上,专利犹如护航的盾牌。要想有效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深入理解专利维权的核心步骤至关重要。以下是您需要掌握的维权攻略,每个环节都犹如一环紧扣,共同构建起强大的维权防线:
侵权排查与时效确认: 首先,细致对比授权专利,确认侵权行为是否在法律时效内,遵循专利法第11条和民法典第188条等条款,为后续行动奠定基础。
专利稳定性把关: 对专利有效性进行全面核查,申请专业评价报告,借鉴台达与光峰、巨星建材与湘潭企业的狼群战术,确保专利如同坚固的基石。
证据保全,法律武器: 通过公证、行政机关调查或法院取证,严格遵循民诉法、公证法和专利法,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成为强有力的支撑。
在诉讼策略上,要明确申请公权力调查取证的法定权利,区分行政机关调查与法院取证的程序要求。例如,诉前保全中的财产、行为和证据保全,需谨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过错原则和无过错法定原则。案例如迈安德集团与江苏牧羊控股,强调了责任的边界;浙江动一新能源与宁波朗辉工具,则揭示了保全时机和证据准备的重要性。
当专利效力存疑时,诉讼步骤尤为关键。直接起诉或行政投诉,需熟悉举证、质证、侵权判定的法律规定,如专利纠纷案件适用的民诉法和专利法解释。例如,新产品制造方法的举证需证明创新性和制造方法的独特性,最高法案例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发起诉讼,决胜法庭: 确定民事或行政诉讼路径,明确起诉状要求和举证责任,掌握专利无效/确权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依据。了解诉中行为保全的紧急条件,如最高法知民终系列案例,提供了宝贵的实践参考。
最后,胜利的果实需要执行到位。通过法院销毁侵权产品和模具,落实赔偿责任,适时申请冻结账户。专利无效后执行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民诉法2021第240条和专利法2020第47条,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执行判决,守护胜利果实: 专利权人需积极落实判决执行,避免因无效专利影响已执行判决,同时遵循解释(二)2020的相关规定,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通过这些详细步骤和案例解析,科技企业将更加游刃有余地面对专利维权的挑战,确保创新成果得到公正的保护。记住,每一环都至关重要,每一步都关乎企业的知识产权安全。
行政诉讼证据在确定案件法律真实中的作用是什么?
探索行政诉讼的司法基石:证据规则详解
在激烈的行政诉讼中,证据如同明灯,指引着法律的航道。它不仅仅是一系列事实的罗列,而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是衡量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尺子,也是评判原告诉求合理性的标尺。证据规则,作为行政诉讼的基石,确保了每一场诉讼的公正与严谨。
证据不仅在案件的起点起作用,贯穿诉讼全程。从原告提交证据、法院依法调查,到证据的质证和认证,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证据的支持。人民法院通过严谨的程序,凭借确凿的事实依据,将法律规范精准地应用于每一个细节,以此作出公正的裁判,从而圆满地完成整个诉讼过程。
了解并掌握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不仅有助于当事人在纠纷中维护合法权益,更是律师和法官进行专业判断的必备工具。让我们一起深入理解这个核心环节,让法律的力量在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中得以彰显。
通过掌握证据规则,我们共同绘制公正的司法画卷,确保每一场行政诉讼都公平、透明,让法治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希望这份解析能为你的法律实践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宋瑶 | 诉讼中虚假陈述及伪造证据的法律后果
宋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深入解析了诉讼中虚假陈述和伪造证据的严重法律后果。在法律的严格要求下,每一位参与者都必须坚守诚信,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一旦触犯,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甚至可能触及刑事责任。
以“李某某与中山基龙公司”案为例,上诉人因否认证据关联并销毁关键微信证据,不仅遭受了罚款,还在行业内遭受了严厉的处罚,这体现了对伪造证据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而在“张某某与某百货中心”案中,由于被告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与实际商品不符,法院判定商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原告的十倍赔偿诉求得到支持,这彰显了法院对证据真实性的严格把控。
在商标撤销诉讼中,商标权人的诚信行为直接关系到证据的采纳。在“新恒利”案中,商标权人提交的合同和发票的不一致,导致法院质疑其商标的真实使用情况。与此相反,"YKK"案中,法院对乾麟公司与几物公司合同的真实性存疑,这表明证明商标使用并非易事,必须提供确凿证据。最高法院在“阿里山”案中更是认定阿里山公司的证据为伪证,妨碍了诉讼进程,强调了证据真实性的关键性。
然而,法律的公正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在“第3069784号图形商标”案中,商标注册得以维持,证明了商标的使用证据链完整。然而,"河北机械公司"案二审中,北京高院发现关键证据被伪造,这导致原判决被推翻,郑孝强的上诉得到了支持,揭示了虚假证据对诉讼结果的颠覆性影响。
综上所述,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牢记诚信为本,严格遵守法律,唯有如此,才能在复杂的诉讼环境中保护自身权益,避免法律的严惩。虚假陈述和伪造证据不仅破坏了司法公正,也对自身的信誉和长远利益构成威胁。
宁夏房屋纠纷告人步骤怎么走
宁夏房屋纠纷告人步骤解析如下:首先,若出现房屋争议,应尝试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编写起诉书。明确指出争议事实、请求和法律依据。
2. 带齐证据和起诉书至法院立案,并缴纳诉讼费。
3. 法院开庭审理,此阶段涉及多个环节:
- 法院宣读法律纪律和开场白。
- 检查是否存在回避情况。
- 确认诉讼材料已收到。
-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双方证据交换、质证等。
- 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 最后陈述阶段,双方总结观点。
- 法官核对笔录后宣布判决结果。
4. 执行判决。若败诉方未主动执行判决,胜诉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整个过程中,法庭调查阶段和法庭辩论阶段尤为重要。在法庭调查中,质证环节尤其关键,当事人应充分行使辩护权,围绕案件焦点发表观点。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应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深入讨论,充分展现事实和法律依据。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可尝试调解,达成协议。如无法调解,法官将作出裁决。
决战法庭:检察官、律师庭审制胜36计
决战法庭:智胜之法——检察官、律师的庭审策略秘籍
深入司法实战,本书以《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为基石,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聚焦检察官与律师的法庭对决。全方位解析庭前准备、讯问质证、交叉询问等关键环节,每一步都如同实战演练,教你如何运用孙子兵法的36计智慧,透彻理解法庭战术。
从绪论开始,本书带你领略法庭辩论的奥秘,剖析实战案例,探索策略制定的原理。从庭前预测的"坚守为将五德",到"因利制权"的策略转换,每一计都揭示了庭审智慧的核心。
“谋攻篇”教你如何在庭前谋划,通过沟通建立优势,如“兵不血刃”的全胜之法和庭前会议的策略。通过"谋攻",检察官与律师能巧妙运用证据,审时度势,赢得主动。
在法庭上,讯问发问是决定胜负的关键。第十六计"决积水于千仞之溪",教你如何通过精准发问,构建优势。举证技能的“以正合,以奇胜”,让你在气势与策略之间游刃有余。
质证阶段,“虚实篇”教你构建客观证据,攻其不备,灵活应对各种质证挑战。交叉询问中,如"以患为利",掌握询问的艺术,揭示对手的真实意图。
而公诉意见书与辩护词的撰写,如同"九变篇",要求灵活取舍,兼顾利害。法庭答辩则需"处军相敌",根据案件特点和对手来调整策略。
在实战中,信息的精准掌握和外力的巧妙利用是取胜的关键,正如“火攻篇”和“用间篇”所述。后记中,修订的内容更是体现了作者对司法实践的不断探索与精进。
此书不仅是司法工作者的实战指南,也是公诉、辩护工作的实用手册,它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助你在法庭上化险为夷,决胜千里。让我们一同探索,如何在决战法庭中运用智谋,赢得公正的裁决。
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内容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陈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他们提出或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这直接影响诉讼的启动和进程。如果一方承认对方的请求,诉讼可能随之结束。当事人还会提出法律理由,或反驳对方的法律观点,这有助于明确诉讼的焦点,确定法官审理的方向。
证据的质证也是当事人陈述的重要部分。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需详细陈述主要事实,而无需举证的当事人则需表达他们对对方主张的态度,同时,他们还需履行在现代诉讼中的说明义务。在职权探知主义的案件中,虽然当事人陈述不能直接决定审判范围,但能为法官提供案件事实的大致线索。
当事人陈述在现代民事诉讼中还展现出了新的功能。一种被称为“当事人听取”的陈述,是法官通过提问来获取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的详细信息,以深化对案件理解。另一种形式的陈述,即“当事人询问”,则将当事人的直接陈述作为关键证据,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询问,以确保公正和公平。
总的来说,当事人的陈述不仅是诉讼的核心内容,也是法官裁决案件的重要依据,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诉讼结果至关重要。
扩展资料
当事人陈述是诉讼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在广义上,当事人陈述还包括当事人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案件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述。
律师教你打官司:民商事诉讼案件庭审流程(超详细,收藏版)
深入解析:民商事诉讼庭审全程指南</
在紧张的法庭环境中,了解并遵循每一个步骤至关重要。庭审开始,书记员首先宣布法庭纪律,并核实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确保公正公开的审判环境。在此阶段,法官将解释回避制度,让每位参与者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如申请回避以保护公正裁决。
进入实质性阶段</,审判长确认双方无异议后,法庭进入实质性的信息确认阶段</,包括确认提交的材料和法律文件。双方当事人要充分行使权利,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被告则发表详尽的答辩意见,强调事实的准确性</。
举证质证是关键环节</,无论是书面证据、视听资料还是电子证据,都应按照法官的指示有序呈现,同时尊重证人权利,允许提问。法庭辩论围绕争议的核心焦点进行,按照顺序逐一展开,必要时可以申请暂停辩论</,确保每个观点都得到充分讨论。
最后,双方有机会进行最后陈述,补充遗漏或者反驳对方观点</。庭后,双方需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大部分案件在休庭后公布判决,但简易案件可能现场宣判,这就需要事前的充分准备。
总结</,在民商事诉讼中,每个步骤都至关重要,无论是准备阶段还是庭审过程,都需要专注、尊重法律程序,以确保公正和效率。务必做好详尽的准备工作,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
完美证据:证据操作的50个关键与技巧图书目录
本书深入探讨了证据操作的关键与技巧,为专业人士和法律爱好者提供了宝贵的知识。以下是各章节的精要内容,旨在直观回答标题中所提及的“完美证据”问题。
第一章:民事证据必备常识导读
本章全面介绍了民事证据的基础知识,包括证据的种类、有效性、证明对象、标准、责任、期限、新证据、取证方法、保全和质证、认证等核心概念。这为理解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操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离婚纠纷证据关键与操作技巧
本章聚焦离婚案件中的证据关键和操作策略,详述了证明当事人自然情况、婚姻基础、感情破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能力等关键点的证据收集与运用。实例分析则深入探讨了打妻协议、虐待离婚、损害赔偿等具体案例的举证方法。
第三章:继承纠纷证据关键与操作技巧
本章深入解析继承纠纷中的证据关键和策略,包括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继承法律关系、财产范围的证据。实例部分探讨了丧偶女婿继承、口头遗嘱效力、多份遗嘱效力认定等实际问题的举证策略。
第四章: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证据关键与操作技巧
本章详细阐述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证据的关键点和收集策略,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证据,证据收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在不同场景下的举证方法。实例部分分析了违约与侵权、测谎结论、同事证言、高度危险作业、未成年人侵权等案例的举证重点。
第五章:劳动纠纷证据关键与操作技巧
本章聚焦劳动纠纷中的证据关键和策略,包括申请劳动仲裁、诉讼时所需材料、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加班费等关键点的举证内容和责任。实例部分探讨了工资被冒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工友证言、无故解雇和克扣工资等案例的举证方法。
第六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证据关键与操作技巧
本章深入解析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关键和策略,包括事故处理、向保险公司索赔、打民事官司时的证据要求,以及事故发生后的自行取证、证据保全、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注意事项等。实例部分分析了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证据在民事赔偿中的应用、医疗损害赔偿等问题。
第七章: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证据关键与操作技巧
本章详细介绍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证据关键和策略,包括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民事法律关系、损害结果发生的证据,以及证据管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的技巧。实例部分探讨了医疗事故鉴定、病历记录不全、医学鉴定结论的使用等问题。
第八章:房地产纠纷证据关键与操作技巧
本章深入探讨房地产纠纷中的证据关键和策略,包括房屋产权、买卖、租赁、拆迁纠纷中的证据提供、收集与管理。实例部分分析了合同履行争议、证据责任、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等问题。
第九章:合同纠纷证据关键与操作技巧
本章详细阐述合同纠纷中的证据关键和策略,包括证明主体资格、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合同执行中的举证责任、抗辩权运用等。实例部分探讨了收条与付款事实、代签欠条效力、无名欠条举证责任等问题。
以上章节内容共同构建了一本全面的证据操作指南,旨在帮助读者理解和掌握在各种法律纠纷中有效收集、管理和运用证据的技巧和策略。
原告法庭辩论意见范文
如何提高法庭辩论能力
观点:详略得当,宏观指引
律师的辩护与代理既需要见微知著、心细如发的微观察觉,同时又必须具有高屋建瓴、统领全局的宏观视野。
质证与辩论过程中,对卷内言辞证据的引用列举对比,应采用高度概括与归纳的方式呈现,律师对言辞证据长时间的宣读,也会引起法官的制止。
卷宗材料的相关内容对于控辩审三方而言,庭前已被初步掌握,法庭一般认为律师没有必要大段引用,只需指出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点即可达到示证效果。因此,“综合举证质证”是出庭律师必备的技能之一。
在法律适用的辩护过程中,对于法律共同体熟知的通用法条,律师理应懂得“高手过招、点到即止”的曼妙;而对于法律新规以及存在规范冲突及法解释争议的法条,则应适度援引,必要时还须作出法理层面的解析,以正视听。
实践中,不同的案件类型的程序要求不同,因而,律师参与辩护代理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层面,也应适时作出区分。对于死刑案件,适用最严格的证明标准与证据采信方式,而对于普通刑事案件中与定罪量刑关联不大的细枝末节问题,则应作灵活处理。
质证:弹无虚发,有的放矢
“刀刀见血,字字珠玑”是律师庭审表达所追求的最佳效果。律师在法庭上的每一句发问、每一条质证意见、每一个辩护观点,均应力求紧紧围绕辩护与代理目标。
一是参与发问、质证、辩护代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诉讼主张的铺垫,均不能脱离“辩点”。律师参与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一定是为其辩护论点(无罪或罪轻)作铺垫,辩护词中的论据则是辩点的发散与扩展。如果案件不涉及主体与主观方面,辩护人的相关发问就可能被法庭制止,理由是其发问与案件无关。
二是在法庭辩论环节的发言要求主旨明确,论点与论据契合。这就要求辩护人立足于庭审焦点,重点突围,切忌偏离主题,否则,“跑题式辩护”必然会引起法庭对庭审效率的担忧,从而当庭制止律师的发言。
现场:质证辩论,口语先行
法庭审判的通行的诉讼原则为“直接言辞原则”,也称“口证原则”。但现实中的庭审,相当比例的律师习惯于在法庭上埋头念稿,漠视了现场演讲与辩论的震撼力与互动感,法官往往便以“书面意见可庭后递交法庭”为由,打断辩护人的“深情朗读”。
因而,律师参与辩护与代理的过程,应当注意口语表达与书面意见在表达效果上的区别,并根据不同的场景适时切换,“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争取产生庭审现场的最佳说服效果。
论证:多变换视角
在确保公正的基础上,积极追求诉讼效率是当下庭审的两大价值追求。
因此,律师在庭审中的发言切忌重复。其一不与公诉人重复,其二不与自己已经阐述的观点重复,其三在多名被告人受审的庭审中,还应与其他辩护人、诉讼代理的观点不重复。这就需要辩护人在追求同类诉求的充分表达过程中,变换思维角度,保持发言形式的持续翻新,以免被法庭打断。
发言:礼仪到位,称谓规范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辩护律师的庭审礼仪到位,称谓规范,法官才会对律师产生良性的印象判断,如果“亮剑招术”失范,则可能会招致某种偏见,陷入出师不利的境地。笔者常见律师在发问阶段话刚出口便被法官打断的情形,“辩护人,请你说明你是第几被告人的辩护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想获取法官尊重,前提条件其实是信奉专业,尊重法官,遵守庭审规范。
何谓庭审礼仪?“按照规定穿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注重律师职业形象。”是律师的最表征性礼仪。此外,出庭律师对于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机关出庭人员的称谓,理应规范表达;在发言中还应体现对法庭权威的信仰以及对审判指挥的尊重。
法庭发问阶段,辩护律师应向诉讼参与人表明自己的角色地位;在发问结束时,应面向审判长报告,“审判长,我的发问暂时到此”或“审判长,发问完毕”;在质证意见、辩护意见发表告一段落之际,同样需要向法庭审判的指挥者审判者表达意见发表完毕并致谢。
语言:法言法语,精准表达
专业法律术语相当于法律大厦中的“砖块”,对其精准使用是体现法律人专业性的标准配置,律师在庭审中如若没有专业的法言法语表达,则很容易被法官在内心产生否定性评价,形成不自觉的偏见或歧视,进而影响庭审指挥者在发言时间分配、听庭耐心程度上的公平性。
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而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被告人发问或补充性发问。如果庭审律师混淆了“讯问”与“发问”的用语差异,反映的不光是法条记忆模糊的问题,还可能让法官产生“律师对公诉人、辩护人职能定位的正确理解出现了偏差、律师专业能力不足”的疑惑。
风格:理性平和,文明得体
律师在庭审中以理性平和的参与态度、文明得体的言行举止展现法律人的风采,是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保障庭审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信力的规范要求。
首先,要有角色意识,认识到律师是审判活动的诉讼参与人,捍卫司法公正、尊重法官裁判、遵守法庭秩序是律师参与庭审的行为规范要求,并依法依规处理辩审冲突。
其次,言行举止文明得体。律师作为诉讼参与人提出诉讼主张、充分表达诉求的正确姿势是“举止庄重,大方,用词文明、得体”,不仅是举止风度的要求,更是理性平和表达的技术要求。
最后,语速适当,抑扬顿挫。建议出庭律师在发问、发表质证、辩护意见时,语调尽量保持抑扬顿挫,营造适度的激情氛围,以增强语言的辨识度与感染力,防止听庭者昏昏欲睡,这对于提高法官的听庭兴趣、强化人民陪审员的亲历体验大有裨益。
目的:诉讼任务,精准领会
中国的刑事审判中,一方面证人出庭率低,律师发问的对象主要是针对被告人以及其他同案被告人;另一方面,法庭发问不得以诱导性方式进行。所以,现行法律规范将辩护人在法庭调查中的发问方式,也限定在“直接发问”,且不得威胁、引诱。
因此,律师参与法庭发问的主要任务,应当突出卷宗内言辞证据间矛盾,以及有利于当事人无罪、罪轻的事实节点或量刑情节,在发问方式上也尽量以开门见山的方式,即使需迂回发问,也尽量压缩篇幅,减少铺垫,以免被法庭以“与案件无关”为由打断,影响发问效果。
布局:框架合理,逻辑清晰
漫无边际、不知所云的辩护意见显然无法面对法庭的审视。而把一篇布局周延、论据庞杂的辩护词用口述的方式,让法庭明了,让公诉人明白,让被告人认同,让旁听观众听懂,着实不易。
辩护词的当庭发表,建议在以下层面下功夫:
1.辩护词的框架意见必须逻辑清晰,布局合理;
2.说理过程中的深入浅出,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精炼化、抽象理论具体化;
3.不同论据的时间安排合理;
4.观点鲜明,论点贯穿始终。
节奏:控制时间
律师发问、质证、辩论的时间可以控制在适当的长度,以尽量符合法庭审判的时间预期为宜。当然,时间控制必须建立在诉权基本实现、主要观点表达完毕的基础上。
有的律师习惯于将准备好书面的发问提纲、质证提纲、辩护代理意见,在法庭上“照本宣科”,长篇大论,完全游走在自己的世界中,根本没有关照到眼前法庭审判的节奏,这会降低庭审效率。因此要求出庭律师必须具备“见机行事”的当庭表达能力,足够的即兴发挥能力与意见发表时“可长可短”的时间控制能力。
法庭辩论详细介绍
法庭审理的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同时,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证人提供证言,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后,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可以对证人、鉴定人提出问题,对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可发表意见;对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当事人要进行辨认,并发表辨认意见等,在这当中都有可能展开辩论。
从一定意义上讲,辩论是调查的一种方式,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开,否则,很容易使法庭辩论流于形式。因此,法庭辩论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能否认定、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应负什么样的刑事责任等问题,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各自的意见,相互进行辩论,在法庭调查和各方充分发表自己对整个犯罪事实、情节、每个证据的证明力等的意见的基础上,对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作进一步的辩论。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要求发表辩论意见时,应提出申请,征得审判长同意后,方可发言。在庭审中,双方展开辩论的机会是均等的。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审判长应征求各方是否还有新意见,在各方表示没有新的意见后,审判长应宣布辩论终结。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如果在辩论中发现证据有疑问,合议庭可宣布休庭,决定延期审理,进行调查核实证据。
总而言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都是法庭审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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